Page 199 - 环境影响评价及监测研究
P. 199

第九章 固定污染源污染物监测分析







                     第九章 固定污染源污染物监测分析




                                  第一节 固定污染源简介


                 一、固定污染源的概念


                 HJ945.1—2018《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明确规定,固定
             污染源是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各类行业企业、场所、生产设施、固定设备等,简
             称固定污染源。HJT397—2007《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指明,污染源
             是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设施或建筑构造(如车间等)。固定污染源是燃煤、燃油、

             燃气的锅炉和工业炉窑以及石油化工、冶金、建材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
             排气筒向空气中排放的污染源。其污染物的种类主要有:烟尘、二氧化碳、二氧
             化硫、一氧化碳、氮氧化物、氟化物、硫化氢、氯气、氯化氢、硫酸及气溶胶,
             磷的氧化物、酚、苯、汽油、汞、铅及其化合物、砷化氢、镉、铬及其化合物等。


                 二、固定污染源监测概述

                 (一)固定污染源监测的意义
                 按照国家制定的环保法规要求,为改善环境,防止严重污染现象发生,需要

             制定科学合理的废气排放标准。固定污染源是产生废气的源头,特别是在处理固
             定污染源时,所散发的废气量巨大,要想对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的各种有害气体成
             分及占比有一个清晰的认知,开展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是十分有效的举措。通过
             相关监测,环保部门能够全面掌握固定污染源产出废气数量、成分及比例,并据

             此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治理方案。
                 (二)固定污染源监测的特点
                 固定污染源监测是一项具有较强综合性、系统性的工作,在实际监测中要重
             视监测技术、监测对象、监测数据等多种要素的协调与整合,综合把握各项监测

             要素。固定污染源监测中,需要对监测对象进行连续性和动态化的跟踪,这是因
             为废气污染并非某一时间段的特定时间,具有较强的时空性,所以需要对固定污



                                                                                 ·185·
   194   195   196   197   198   199   200   201   202   203   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