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3 - 环境影响评价及监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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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工程分析



                 三、加强核算方法应用效果的措施

                 (一)加快使用统一源强核算要求的推进速度
                 环境影响评价中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与排污许可技术要求之间的推进实现了

             同步,并且对不同行业有相应的要求,在一些行业实施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规定
             之前,在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量控制体以及环境统计等工作中缺少有效的
             源强核算参考要求,这使实际的核算效果不理想,难以保证核算的可靠性,对生
             态环境部门以及企业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不利于环境保护及管理的进行。在明确

             了相应的规定之后,所采用的方法得到了有效的规范,这使源强核算方式的可操
             作性加强,可使管理及技术人员得到有效的指导,保证源强核算工作的实施效果。
             应使环境影响评价在不同行业的污染源源强核算中有明确的要求,使核算的实施
             带来更好的效果,同时使排污许可管理的进行有更加可靠的参考依据,提升管理

             工作水平。
                 (二)改善排污许可管理中间排放源强核算方法
                 应对各个地区及行业的间接排放进行统一要求,使企业核算废水经过污水处
             理环节之后排入环境中的污染物的具体数据,并且与直接排放的排放量进行比较

             分析,使两者要求能够更加合理。应要求排污许可证的排放量核算工作将直排企
             业按照排放口核算实际排量,间接排放企业根据排放口调整为企业排放开以及污
             水处理厂排放口两个方面,使核算更加规范详细,以保证核算结果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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