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2 - 环境影响评价及监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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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及监测研究



            污染物及浓度、废水的处理和综合利用状况等。
                (2)对排污渠和已被污染的小型河流、水库等.除按地表水监测的有关规
            定进行流域水质等调查外.还应选择有代表性的渠(河)段进行渗漏量和影响范

            围调查。
                (3)对污水池和污水库应调查其结构和功能,测定其蓄水面积与容积,了
            解池(库)底的物质组成或地层岩性以及与地下水的补排关系.进水来源、出水
            去向和用途、进出水量和水质及其动态变化情况.池(库)内水位标高与其周围

            地下水的水位差.坝堤、坝基和池(库)底的防渗设施和渗漏情况及渗漏水对周
            边地下水质的污染影响。
                (4)对于农业污染源,重点应调查和了解施用农药、化肥情况。对于污灌
            区.重点应调查和了解污灌区的土壤类型、污灌面积、污灌水源、水质、污灌

            量、灌溉制度与方式及施用农药、化肥情况.必要时对污灌区的土壤类型、污灌
            前后土壤污染物含量及累积情况。必要时可补做渗水试验,以便了解单位面积渗
            水量。
                (5)对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填埋)场,应测定其位置、堆积面积、堆积高度、

            堆积量等.并了解其底部、侧部渗透性能及防渗情况.同时采取有代表性的样品
            进行浸溶试验、土柱淋滤试验.了解废物的有害成分、可浸出量、雨后淋滤水中
            污染物种类、浓度和入渗情况。
                (6)对生活污染源中的生活垃圾、粪便等.应调查了解其物质组成及排放、

            储存、处理利用状况。
                (7)对于改、扩建Ⅰ类建设项目.还应对建设项目场地所在区域可能污染
            的部位(如物料装卸区、储存区、事故池等)开展包气带污染调查,包气带污染
            调查取样深度一般在地面以下 25~80cm 之间即可,当调查点所在位置一定深度

            之下有埋减的排污系统或储械污染物的容器时。取样深度应至少达到排污系统或
            储藏污染物的容器底部以下。

                二、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


                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是针对建设项目所属区域进行地下水污染、地下水流场
            或地下水位变化进行现状评价,其工作的深度应满足相应的工作级别要求。当现
            有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应组织现场监测及环境水文地质勘察与试验。对一级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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