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6 - 秩序.自由.美--在音乐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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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自由·美——在音乐的世界



                (一)大合唱
                大合唱是一种多乐章的大型声乐套曲。包括独唱、重唱、对唱、齐唱、合唱
            等演唱形式。有时穿插朗诵,一般用管弦乐队或钢琴伴奏。大合唱多表现一些重

            大的题材,各乐章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由一个中心主题贯穿始终,富于戏剧性和
            史诗性。比如:《黄河大合唱》(光未然作词,冼星海作曲)等。
                (二)清唱剧
                清唱剧是一种大型声乐套曲,将宗教或史诗题材的歌词谱曲,用合唱、独唱

            与乐队的形式在教堂或音乐厅演出。16 世纪末产生于意大利,内容多限于宗教
            题材,演出形式并不是“清唱”的,而是像歌剧一样在舞台上演出。17 世纪中
            叶以后发展成为在音乐会上演出的声乐作品,题材扩大至世俗生活,开始采用只
            唱不演的“清唱”形式。其中,合唱处于主要地位。清唱剧适合表现现实生活中

            的重大事件,常常具有壮丽的史诗气概。比如:海顿的《创世纪》《四季》、亨
            德尔的《弥赛亚》等。
                (三)组歌
                组歌是由一些在内容上互相关联的歌曲组成的声乐套曲。大致可分为两种

            类型:
                (1)由一系列独唱歌曲组成。比如:舒伯特创作的《美丽的磨坊姑娘》。
                (2)由一些独唱、重唱和合唱等不同形式的歌曲组成。比如:长征组歌《红
            军不怕远征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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