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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新闻采编创新研究



            语法也必须是规范的。节目主持人在语言表达过程中选词要准确凝练,要力避方
            言词语及网络语汇;每句话都要按汉民族共同语语法规则构词成句,这是口语传
            播中语言规范化的必要条件。

                当前,个别主持人对语言规范化存在着错误认识,他们误将口语传播中语言
            的规范化和个性化对立起来,认为脱离了“规范”才能称作“个性”,致使口语
            传播中节目主持人语言规范化程度大幅度下降。有些节目主持人以语言中夹杂着
            港台词语为“时尚”,在节目中经常出现“真的好漂亮耶”“怎么会这样的啦”

            之类带有“港台腔”的普通话;有些节目主持人在语言中经常混杂着网络语,如“I
            服了 U”“给力”“hold 住”等;有些节目主持人在语句转换时,习惯于用“那么”
            和“然后”等,无视语言的连贯性和逻辑性。这些忽视语言规范性的做法,貌似
            有声语言很有“个性”,实则会对口语传播效果产生负面影响。诚然,节目主持

            人追求个性风格是大胆创新的体现,但是主持人个性化理应建立在语言规范化的
            基础上,彰显主持人“个性”决不能以牺牲口语传播语言规范为代价。语言规范
            性和主持人追求个性风格并不矛盾,节目主持人通过规范、富有个性的语言风格
            绽放出艳丽的光彩,更能让观众感受到汉语的非凡魅力。例如,中央电视台《焦

            点访谈》节目主持人敬一丹生动、凝练、真挚的语言;《等着我》节目主持人倪
            萍亲切、深情、坦诚的语言;《实话实说》节目主持人崔永元机敏、睿智、幽默
            的语言……优秀节目主持人用语言营造出口语传播的“个性化”和“规范美”,
            增加了节目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用规范的语言进行口语传播是节目主持人应尽的义务。1994 年,国家语委、
            国家教委、广播电影电视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决定》。
            《决定》要求:“播音员、节目主持人的普通话应达到一级水平,并且要逐步实
            现通过考核持证上岗,广播电视节目必须遵循语言规范化这一基本要求。”《决

            定》进一步肯定了汉民族共同语——普通话是电视节目主持人的职业语言,能用
            普通话进行电视口语传播是主持人良好语言修养的体现。作为电视节目主持人,
            要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定不移地履行促进汉语规范化的义务,用规
            范、生动、亲切的语言为广大受众服务。

                (二)节目主持人口语传播语言要有文化性
                语言是节目主持人进行口语传播的重要载体。节目主持人的外在形象、节目
            画面在电视节目中固然占有一定优势,但也应看到有声语言仍然是电视口语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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