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 - 秩序.自由.美--在音乐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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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 论



                                     第三节 音乐的审美


                 音乐的创作、表演以及欣赏,从本质上来讲都是一种审美活动。无论是创作

             者、表演者还是欣赏者,都以一定的审美态度,凭借已有的审美知觉,对意念中
             的、书面上的以及声音里的审美对象——音乐产生美的感受、美的发现和美的判
             断,以实现音乐的审美价值,传递审美感受,获得审美体验。它至少涉及心理学
             和美学的范畴,对主体的已有知识经验、生活经验以及各方面的修养和认知都会

             产生关联。

                 一、音乐的审美因素

                 马克思把音乐看成是“人类的第二语言”,也有人把音乐视为“commom

             language”,即世界通用语言。音乐作品的创作如同小说、诗歌等的创作那样,
             它有一套完整的表达思想感情的体系,即所谓“音乐语言”。音乐语言包括很多
             要素,诸如旋律、节奏、节拍、速度、力度、音区、音色、和声、复调、曲式、
             调式、调性、体裁等。各种要素的互相结合塑造出特定的音乐形象,也只有各种

             要素的互相结合,才能使得音乐具有特定的意义。因此,了解音乐语言,学会感
             知音乐语言之美,才能真正对音乐产生共鸣。
                 (一)旋律之美
                 旋律,又叫曲调,是按照一定的高低、长短、强弱关系组成的音的线条,它

             是塑造音乐形象最主要的手段,是音乐的灵魂。曲调进行时的高低起伏、抑扬顿
             挫、婉转流畅、活泼跳跃是旋律美的具体体现。旋律的好坏直接影响音乐的接受
             度与传播效率。
                 (二)节奏之美

                 长音和短音有规律地组合在一起,称为节奏。如同我们读一篇文章时,会很
             自然地将其中的一些字词读得长一些,一些字词又读得短一些,即所谓抑扬顿挫、
             疏密有致。节奏被认为是音乐的骨架,是一切音乐的基本因素。
                 相同时值的强拍与弱拍有规律地循环出现称为节拍。如同我们劳动时将锤子

             砸下去用力大、提起来用力小,所谓强弱不同、不断重复。
                 节奏体现音的长短关系,节拍体现音的强弱关系。在音乐进行中,二者不可
             分割,总是交织在一起,同时存在,共同完成音乐表达。节奏、节拍以及速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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