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5 - 环境监测技术理论研究与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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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生态环境评价



             测活动过程中前后相互制约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核,是提升监测数据的审核力度,
             保证监测数据正确、可靠的有力措施之一。
                 人们常说:“错误的数据比没有数据更可怕。”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工作的

             “哨兵”“耳目”,是环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环境保护工作最为重要的基
             础性和前沿性工作。任何环境决策都离不开环境监测基础数据的支持,每一项环
             境管理措施的优劣成败都要依靠环境监测来验证。
                 环境监测的主要成果就是监测数据,如何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

             及时,为环境管理更好地服务,需要我们在日常工作中提高业务素质,加强业务
             学习,通过制度和技术手段,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严肃性、科学性。


                                第五节  评价标准的选用探析



                 虽然利益衡量在法学中一开始是在司法过程中作为法律解释的方法论出现
             的,但后来由于行政机关面对的利益冲突远较法院面对的利益冲突广泛、频繁、

             复杂,使用的各个层次的法律直接面对生产和生活,利益衡量方法不仅在个案中
             频频运用,还延及行政决策和计划领域;不再局限于对个别正义和实体正义的关
             注,而扩大到对普遍正义和程序正义的关注。利益衡量的思考方法与重视社会效
             果的社会学思考方法是一致的,它有利于解决我国当前社会经济中出现的诸多法
             律难题,作为一种有效的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在我国的出现与存在是必然

             的,也是合理的。
                 利益衡量与环境法存在天然的联系。相对于其他社会问题,环境问题涉及十
             分广泛和复杂的利益冲突。环境问题的产生与发展和资源的利用息息相关,用与

             不用或者如何使用现存的资源,都将引发代际之间、同代不同利益阵营之间甚至
             国际在资源利用上的冲突,还将引发人与自然之间的冲突。
                 在环境法领域,由于涉及众多的利益及利益冲突,必须在立法、执法、司法
             等各个层面对冲突的利益进行取舍,利益衡量也远不是法院判案的思考方法了,
             实际上是在环境政策、立法、环境执法和环境司法的理念、制度和方法中都广为

             存在的一个规律和现象。环境法学中的利益衡量是法理上利益平衡原则的体现即
             各类开发决策应当考量所涉及的各种利益及所处的状态。
                 环境行政的本质在于环境资源与风险的使用与配置,具有浓厚的利益冲突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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