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1 - 环境监测技术理论研究与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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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生态环境评价



             需要注意:一是要注意区分执法监测、一般监测的种类;二是要查看执法监测原
             始记录上有无现场封存的信息。
                 (8)采样时间的长短

                 对于空气中 VOC 的监测,监测技术规范要求非甲烷总烃在 1h 内等时间间隔
             采样 3~4 次。需要注意的地方,一是等时间间隔采样,二是采样数量不少于 3 个。
             在技术审核时,一是要避免故意缩短采样时间以 1 个瞬时样品代替小时样品的情
             况出现,二是要看 3 个样品的采样间隔时间是否符合要求。废气监测中,技术规

             范要求采集 3 个烟气样品时并没有等时间间隔的规定,而是有采气量不少于 1 m                                  3
             的要求。在技术审核时,一是要注意现场采集的每一个样品都要求进气量不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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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m ,而不是 3 个样品合起来的进气量;二是要注意每一个样品的采样时间控制
             在 1h 内。采样时间的长短,直接关乎采样过程能否符合监测技术规范,这个和

             生态环境部对即时采样的规定有区别。生态环境部对即时采样效力的认可,是针
             对废水样品的,而不是废气样品。
                 (9)样品保存的期限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3—

             2009),监测氨氮含量水样的保存时间为 24h,超过保存期限意味着水样已经失
             去代表性,监测数据无效。监测 pH 的水样,从现场采样到实验室分析的时间只
             有 2h;监测细菌总数、粪大肠菌群的水样,其保存时间为 6h;重金属的水样保
             存时间相对较长,为 15 日。不同的监测项目,其保存期限不同,过期水样的监

             测数据无效,这一点必须引起技术审核人员的注意。例如,某社会环境监测机构
             于 2021 年 1 月 31 日对某排污单位排放的废水进行了采样,当天并未送交实验室
             分析,2 月 2 日才送至实验室要求监测废水中的氨氮。因明显超过水样保存时间,
             其测试结果属于无效数据。

                 (10)监测报告的形式
                 环境监测报告必须具备符合资质认定的形式要件,一般要载明委托单位、监
             测项目名称、监测机构全称、资质认定标志(CMA)和监测报告编号、监测时间、
             监测点位、监测方法、所用仪器设备、检测分析结果等信息,对监测结果必须有

             达标与否的符合性判定,并有编制、审核、签发等人员的签名,加盖检验检测专
             用章。要重点关注签名盖章情况,签名必须本人亲自签字,他人不能模仿签字,
             盖章除了检验检测专用章之外,还要加盖资质认定标志(CMA)。例如,我们在“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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