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8 - 环境监测技术理论研究与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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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技术理论研究与探析



            只见数据不见结论的监测报告,让一般客户很难理解。如果环境管理部门明确要
            求下结论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也只是在监测报告中列出相关标准限值,达标或
            超标让客户自己去判定。但在用于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刑事案件中,社会环境监

            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报告,必须结论明确,不能含糊。因此,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必
            须对监测报告的内容和格式重新规范,在报出监测数据之后,必须对监测数据是
            否达标做出符合性判定。如果超标,要在结论中明确计算出超标倍数。
                (2)原始记录必须符合监测规范

                提交审查的不仅仅是监测报告,还要提交原始记录。接受审查的原始记录包
            括:委托书、任务单、采样原始记录、样品流转记录、实验室交接记录、实验室
            分析记录、仪器使用记录、检测分析图谱、仪器校准证书、质控统计表等相关的
            原始记录,各种原始的打印凭条也必须附在原始记录中,凭条上要有检测人员的

            签名和项目编号。这些原始记录连同监测报告一起,形成一份完整的监测档案。
            目前,衡量原始记录信息是否完备的标准还不统一,散见于各种监测技术规范,
            只有原始记录表的设计和信息要素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才能经得起层层审查。
                2. 技术审核方面的关键点

                环境监测报告及其原始记录的技术审核,是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对环境监测数
            据质量控制的最后一关,需要慎之又慎。只有结合监测过程中的原始记录来看监
            测报告,才能找出问题所在。本节就结合监测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原始记录,重点
            阐述技术审核监测报告方面的关键点。

                (1)监测主体的资质
                其一,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必须依法取得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资
            质认定证书,即通常说的 CMA 资质,并在相应的证书附表所明确的范围内开展
            环境监测工作。

                其二,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人员,必须是其机构的正式人员或聘用
            人员,都必须经过相应的能力确认,取得上岗证才能开展监测工作。
                其三,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必须遵守不得使用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
            业人员的限制性规定。例如,潘某某、肖某某作为厦门一家检测机构的正式员工,

            持有的是厦门机构的二噁英上岗证,专业从事废气中二噁英的采样工作。同时,
            潘某某、肖某某又接受广州一家检测机构的委托,为其采集工业废气中的二噁英,
            其行为违反了“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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