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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技术理论研究与探析



                (5)即时采样的效力
                为环境管理服务的监测工作具有一定的随机性,不可能都事先通知排污企业,
            也有可能在夜间突击抽查监测。监测人员到达现场随机采集的样品,习惯上叫即

            时采样。环境管理工作中,即时采样的情况普遍存在。那么即时采样得出的分析
            数据能否套用日均值评价呢?生态环境部对此给出了明确的解释,污染物排放标
            准中既然规定了排放限值,那么在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排污单位的排污行为均
            不得违反排放标准中的浓度限值,这就等于承认了即时采样的效力。实践中发现,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为日均值,要求采样的频次为每 2h 一次,在 24h 内取 12 个样品,以其平均值作
            为日均值。根据生态环境部的解释,即时采样数据超标的话,对该污水处理厂实
            施行政处罚是没有问题的。我们在技术审核时,如果注意到生态环境部的解释,

            就没必要让监测技术人员间隔 2h 采样一次。
                (6)保存药剂的添加
                从来没有任何技术规范规定,采样后立刻进行分析测试时,可以省略现场添
            加保存剂的程序。现场添加保存剂是为了保持样品的稳定性,所以在水质采样的

            原始记录上必须显示添加保存剂的信息。根据不同的监测项目,要在现场加入酸
            性溶液、抑制剂、氧化剂、还原剂等相应的保存剂。例如,测定金属离子水样常
            用硝酸酸化至 pH < 2,防止重金属沉淀、吸附在器壁表面,同时抑制微生物活动。
            例如,为了防止水样中痕量汞被还原,加入氧化剂硝酸 - 重铬酸钾溶液,增加汞

            的稳定性。在技术审核时:一是要注意采样的原始记录上有无现场添加保存剂的
            信息记录;二是要注意氧化性、还原性或者酸性、碱性的保存剂不能添加到同一
            个样品瓶中;三是要注意尽量按照不同的测试项目单独盛装在不同的容器中;四
            是注意添加的保存剂要适量。

                (7)现场样品的封存
                为了体现环境执法监测采样样品的公正性、客观性,要求由排污单位负责人
            在采样的原始记录上签名,同时注明其职务、联系电话。如果排污单位负责人拒
            绝在采样原始记录上签名,应该由无利害关系的其他人员签字确认,并在原始记

            录上如实注明拒绝签名的事实。现场提取的样品,应当在现场加装保存剂后以合
            适的封条对样品进行封存,封存是执法监测的特殊要求,一般在采样原始记录的
            备注中体现。一般的例行监测中,没有现场样品封存的要求。所以在技术审核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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