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9 - 大数据技术及安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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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大数据伦理道德研究



             了窃取个人信息更加容易之外,还有一个表现就是真正的“大咖”并未露面,侵
             权者利用高科技的外衣使自己隐形,导致侵权行为更加隐秘化。通常窃取信息的
             是一批拥有高强技术或有强大实力的主体。比如移动运营商,他们记录了人们的

             手机在何时何地连接基站,包括信号的强度。运营商们长期使用这些数据来微调
             其网络的性能,决定哪里需要添加或者升级基础设施。但这些数据还有很多潜在
             用途,比如手机制造商可以凭借其了解影响信号强度的因素,以改善信号的接收
             质量。而这一过程中难免有数据泄露的事实存在,这些行为在“外壳”的掩护下,

             显得更加隐秘化。
                 2. 互联网的开放性复杂性
                 相较于传统的人际交往,互联网平台更具开放性、复杂性,侵权范围也被扩
             大。随着全球化信息共享趋势越来越明显,移动互联网中各种信息繁杂,旧式的

             互联网监管模式已经无法适应新的移动互联网需求,不能对新平台进行很好的约
             束。再加上全球化的迅猛趋势,移动互联网中的跨国数据信息交流互动以及隐私
             侵权问题难以在法律上进行界定,技术上也面临新的挑战。一旦大量数据落入“他
             国非法人士”之手,经过严密的数据分析,后果不堪设想。

                 另外,与传统隐私相比,移动互联网的隐私问题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不
             仅仅包括基本的个人资料,还包括一些数据、电子账务往来等,这些都致使侵权
             范围不再局限在基本的个人信息之内,因此必须加强对数据信息的重视与保护。
             同时,移动互联网数据传输的便利迅捷决定了不管是哪方面的信息和数据,都会

             以最快的速度、最便捷的方式传到指定的服务器,然后进行再次传送,之后可能
             进行多级传播,这也导致移动互联网时代的隐私泄露后果更加严重。而移动互联
             网除了具有快速便捷等特点之外,还有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互动性极强,如“人
             肉搜索”,用户在交换意见过程中就将特定对象的信息拼凑起来了,侵权范围也

             不断扩大。
                 3. 自我隐私保护意识较差
                 移动互联网时代,个人隐私被泄露的风险越来越大,越来越隐蔽,很多不经
             意的行为都可能泄露自己的隐私,但因为个人的隐私保护意识较差,常常隐私已

             经被泄露了都不知情。此外,个人隐私的自我保护意识有待增强,如拼多多“砍
             一刀”、朋友圈投票等行为,虽然相关软件会提醒读取个人头像等信息,但是因
             为个人的隐私意识不强,觉得自己的头像等基本信息不是隐私,就给了不法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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