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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民营经济的发展



               在中国,我们确实需要进行一场深刻的“所有制中性”和“竞争中性”的思想解
               放,更需要通过“所有制中性”和“竞争中性”的广而告之,纠正对于民企和民
               营经济的一个长期歧视性偏见,即错误认为民营经济只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

               拾遗补阙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阶段过程中的权宜补充。这种对民营经济歧视性
               认识的危害在于,其有意暗示或明示:一旦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功告成,民营
               经济和民企就到了离场谢幕之时。
                   邓小平在 1992 年南巡讲话中提出了判断改革正确与否的“三个有利于”标准,

               “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
               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这“三个有利于”标准,依然是指导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再次重申“两个
               绝不动摇”,指出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的新征程中,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
               加广阔的舞台。总书记关于民企的讲话,与“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思想既一脉相
               承,又是新时代发展的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思想。总书记肯定了民营经济在中国
               高质量发展中会大有作为,民营经济在中国高质量发展中一定会健康成长。当然,

               前提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健康成长。
                   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语境氛围,对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信心的确立和
               健康成长非常重要和必要。这段时间由于资本市场上大批民营上市企业为国有企
               业兼并,社会上掀起了一股“国进民退”和“逆市场化”说法。作为社会主义公

               有制国家,我们确有必要理直气壮地做大、做优、做强国有企业。但是,我们对
               国有企业的经营范围,首先应该有正确的界定。国有企业更多的应该是从事公共
               产品生产和提供公共服务,而不能直接介入竞争性的市场经济领域。当前,资本
               市场出现的大量国企兼并民企,显然是国企不恰当地介入竞争性领域造成的,这

               无论如何都不能解释为是市场化的行为。
                   可见,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语境氛围,是何其的重要。我们可以相信,
               只要民营企业不断苦练内功修为,政府和社会努力为民企创造宽松的公平竞争环
               境,特别是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语境氛围,民营经济就一定不会缺席中国

               高质量发展。民营经济一定会在参与和担当中国高质量发展中,寻求自身的创新
               驱动高质量发展,并实现民企的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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