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4 - 环境影响评价及监测研究
P. 134
环境影响评价及监测研究
的饮用水和农灌区取水口应设置采样断面。支流汇入干流处和污染水体出入境区
界处应布设采样断面,污染水体汇入或流出湖泊、水库、渠道时应布设采样断面。
当污染事件可能影响地下水、饮用水源和土壤环境等时,应进行同步监测。
(2)监测项目
初步筛查出的污染物应为监测项目,同时应考虑污染物在环境中可能产生的
变化,衍生成其他污染物的可能性。对可能产生的伴生污染物、次生污染物、衍
生污染物和副产物等应同时监测。必要时应监测水生生物指标、底泥和沉积物。
如遇寒冷天气水体结冰,还应监测冰层中的污染物浓度。
(3)监测频次
监测频次主要根据现场污染状况确定,一般应先密后疏,在现场调查阶段,
判断污染源及污染程度、进行污染物筛查时,应增加监测频次,加密监测。待掌
握污染程度、影响范围、污染物变化规律和危害程度削弱后,监测频次可根据实
际情况逐步减少。同时监测数据应能完整反映从应急监测启动至应急监测终止和
后续跟踪监测不同阶段的发展和变化过程。当水体中滞留短期难以降解、沉淀和
消除的污染物时,应进行跟踪监测,根据实际情况延长监测期间。为了污染事件
发生地周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考虑,应急监测终止后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跟踪监测。
(4)应急监测方法
应急监测以现场监测为主,结合实验室仪器设备精确分析。事件现场周围设
置有水质自动站和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时,可根据实际情况作为补充监测。当监
测数据不可靠或监测项目超出现场监测及实验室监测能力范围时,应联合其他具
有相应检验检测资质和能力的实验室进行监测。应急监测设备应优先考虑便携式、
直读式、多参数且对样品前处理要求低的仪器设备,要求能够通过定性、半定量
或定量的监测结果对污染物进行快速鉴别及监测。
(5)样品采集与保存
应急监测采样和样品保存应满足 HJ/T91—2002《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
范》、HJ91.2—2022《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493—2009《水质样
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4—2009《水质采样技术指导》等的要求。应
结合事件现场情况,根据应急监测方案制定更详细的采样计划。应参照相应的地
表水监测技术规范准备采样器和样品容器等采样器材,条件允许应配置一套采样
·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