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 - 环境影响评价及监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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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及监测研究
2. 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指的是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
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
方法与制度。简单地说,指的是对环境后果做出判断与分析。也就是对某项目在
投入使用后是否会对环境造成负面的影响做出判断,如果将会造成不良后果的话,
该如何进行防治污染的措施以及对策。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般可划分为三级。一级评价对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详细、
深入评价,二级评价对环境影响进行较为详细、深入评价,三级评价可只进行环
境影响分析。
第二节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意义
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概念
从制度实行角度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法律关于在进行对环境有影响的
建设和开发活动时,应当事先对该活动可能给周围环境带来的影响,进行科学的
预测和评估,制定防止和减少环境损害的措施,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或填写环境
影响报告表,报经环境保护部门审批后再进行设计和建设的各种规定的总称。
从环境法的调整机制来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在实施对环境可能有重大
影响的活动之前,就该活动所发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调查、分析与评价,并在此基
础上提出回避、减轻重大环境影响的措施与方案,经过对各项结果综合考虑和判
断并公开审查后,决定是否实施该活动的一种制度。
作为一项强制性法律制度,它要求项目的建设或开发者必须事先通过环境影
响评价对项目的选址、设计和投产后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应采取的防范
措施和方案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然后审批机关对该方案及其可供选择方案的实
施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得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经过批准后,方可予以实施。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预防为主”原则的体现,是对传统发展模式和决策方式的
改革,是保证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健全环境管理、防止新污染、维护生态平衡的
有效措施,是现代环境法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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