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8 - 大数据技术及安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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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技术及安全研究
                Research on Big Data Technology and Security



                在微观层面,精细的企业环保设施用电监控成为生态环境远程监管的一把利
            器。该项监管措施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推动,在电力企业安装环保用电监控
            设施,通过分表计电,将企业总用电、生产设施用电、环保设施用电监控起来,

            直接将数据传输到生态环境监管平台。河北、山西、四川、江苏等地已下发文件
            启动环保设施用电监控设备安装工作。依托数据模型,对企业生产用电、排污治
            污设施用电情况进行比对分析,识别企业正常用电规律,判断污染防治设施异常
            用电行为,实现对企业的排污、治污、停限产的监控与预警。国家电网结合生态

            环境主管部门业务需求,依托自身的大数据平台建立电力大数据助力污染防治攻
            坚战工作机制,以第三方服务的形式将结果推送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例如,山
            西电力利用“电侦查”系统定期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推送发现的疑似违法违规异
            常信息。


                三、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生态环境监测感知能力不足,制约生态环境大数据多源分析与
            应用

                我国生态环境感知监测以及对长时间序列数据的积累,相比发达国家存在一
            定差距,这制约了生态环境大数据多源分析与应用。从时间跨度上来看,我国常
            规性环境监测工作起步于 20 世纪 80 年代,晚于欧美发达国家 20 余年;从空间
            覆盖密度上来看,监测布点密度与环境质量的匹配度在东、中、西部差异较大;

            从数据覆盖环境要素种类上来看,我国环境质量常规监测、生物监测、新污染物
            监测尚未形成成熟机制;自主科研观测站建设与监测尚处于起步阶段。
                (二)生态环境数据标准化滞后,部门间数据壁垒问题尚未有效解决
                我国已出台多项环境信息化标准,但针对环境数据的标准尚未完善,如固定

            污染源数据标准尚在制定中。环境数据标准出台迟缓,同时带来了“一数多源”
            的问题,给数据融合与深入挖掘分析带来一定困扰。部门间、上下级数据壁垒问
            题仍在部分地区存在。以监测数据为例,由于不同级别的监测点位分属国家事权
            与地方事权,两级部门掌握对方数据均存在延时性,影响大数据与信息化技术支

            撑污染管理决策的效能。
                (三)生态环境信息化系统平台建设多,大数据模拟与应用能力迟缓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信息化平台建设较多,主要功能普遍集中在对各项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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