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1 - 基于BIM的工程项目精益成本控制研究
P. 51
第二章 工程项目造价成本控制的关键思考
至以虚假招标的方式进行,其中主要原因无外乎三点:招标过程中各利益相关人
的利益驱动可能是引发甲方假招标的元凶,乙方为取得招标资格,就必须付出相
当的公关成本,甚至砸重金来获得标书,这就直接增加了施工企业前期投入的成
本。第二,甲方单位一般处于形式的招投仪式大多都只是走走过场,故意人为设
置必要程序之外的烦琐程序,并添加一些似是而非、节外生枝的附加条款或限制
条件,以愚弄有实力但实际上并不可能竞标公共的乙方投标人,这就使得乙方为
准备投标工作而付出的一切相关联成本成为一项沉没成本,虽然与进一步乙方单
位的建设工程项目成本无关,但是限于企业资金周转的压力,也会或多或少的增
加乙方为筹集建设资金的融资成本,间接地增加了乙方单位的建设工程项目成本。
第三,在招投标过程中,甲方还经常可能表现为久拖不签合同的行为,这就可能
作为一种提示给乙方单位,要求其在竞标价之外还需要额外增加一些支出才可能
真正拿下标书,这也从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乙方单位的前期工程投入。第四,甲乙
双方在招投标过程中还经常存在不能平等协商,签霸王合同,一般使得乙方单位
承担的义务过多而享有的权力不足的不对等现象。这对乙方单位来说就直接增加
了建设工程项目的预期隐形成本,实际的支出可能会大大超过乙方单位的项目预
算,也会增加建设工程项目的成本。此外,如甲方单位故意延期发包工程,肢解
工程发包、以照顾关系为名、挑肥拣瘦地进行无合理尺度的工程压价,另有所图
的随意切割标内工程,任意划小标段、有意制造过度竞争、迫使施工企业多投设
备、工具与人力等不合理的投招标过程不仅严重影响建筑市场的环境,破坏市场
规则,加大工程成本,还会导致后期工程质量等诸多问题。
(二)项目成本控制过于偏重施工环节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主要规定了项目建设施工阶段的成本控制责任。
大多数建设企业的项目经理实际上就是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环节的主要负责人
或施工经理,他们主要对这一阶段的工程可控成本负主要责任,在这种规定和制
度之下,施工单位所承接的建设工程项目在成本控制方面就容易出现以下问题:
第一,在项目经理部责任目标成本制度中,建设工程项目的可控制成本按照各项
目负责部门职责被逐一分解到各职能部门,这就使得原来可以统一规划管理的总
体成本被分成了各部门的分项成本,各部门为达到控制成本的局部目标,就会只
关注自己职能范围内的成本控制情况以实现本部门内的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而忽
略了整体工程项目总经济效益。出现这样的问题后,最大的矛盾就在于各项目组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