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1 - 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与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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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人工智能技术与农产品质量安全
发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出现了新的特征。
第一,可描述性。人工智能应用背景下的劳动分工正由细化向极化方向发展,劳
动过程趋向于实现有效的人机合作。人工智能化的发展加快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精
准治理的步伐,消除了各个治理层面的阻隔,运用物联网实现互联互通,运用大数据
对“数据痕迹”进行收集,通过实时记录、保存、处理等过程,转换为治理过程中需
要的数据,可实现对全过程的描述与记载。
第二,可观测性。各类食用农产品原料的生长周期、土壤等外在因素都影响着食
用农产品的质量。传统的种植业多是以经验主义为主导,农户根据以往经验做出判断,
对农作物进行种植,期间农作物的质量具有不可观测性。人工智能通过智能技术与程
序,可对食用农产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与“质量流”进行观测,及时发
现存在的问题。
第三,可鉴别性。运用云计算和区块链技术,建立大规模的质量监管平台与食用
农产品安全可溯源系统,能够迅速地鉴别问题发生的源头,及时采取措施,实现从零
散治理转为精准治理。
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的现实困境
我国是农业大国,食用农产品品种多样、种植养殖规模大、分布范围广。食用农
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在生产、流通、销售过程中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其中包括种植养殖
规模、农户的技术水平、信息沟通机制、监管人员的治理效率等,如果这些影响因素
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就会加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的困境。
(一)“信息孤岛”现象突出,信息共享机制缺失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涉及多元主体,由于体制和观念原因,各主体信息
数据封闭,数据库之间信息不共享,形成信息孤岛。所谓信息孤岛,是指在一个组织
系统内部,各部分之间互相封闭、无法进行正常的信息交流,从而造成信息的闭塞,
难以实现信息的共享和融通的一种现象。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发生的重要原因之
一是信息服务水平落后。在现有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中,由于信息共享机
制的缺失,不同主体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农户在面对繁杂的市场信息时“看不见、
听不懂、用不上”,盲目生产导致食用农产品滞销问题经常发生,给食用农产品质量
安全治理带来了极大挑战。缺乏有效的信息交流使消费者难以深入了解食用农产品质
量安全现状,减少了消费者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注度,无法有效地协助管理者
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精准治理。管理者在信息闭塞的情况下,难以对食用农产品
进行精准追踪管理,结果经常造成多头管理或监管疏漏问题,给不法分子制造了可乘
之机。由于信息共享机制缺失,在食用农产品监管环节容易形成不同监管主体之间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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