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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财政问题

            质监督。新《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的修订,就各级人大监督政府预算编制、执行、

            决算的范围、方式、程序以及预算调整等从国家法律层面进行了具体规定,极大地促进了
            人大监督权力的落地,人大财政监督职责得到持续加强与改进。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各
            级人大通过听取审议各领域部门单位工作报告、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调研、专题询问、设

            立基层联系点等监督形式,聚焦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并通过对过往审查、
            审计等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跟踪监督,将全过程预算监督、国有资产监管、地方债
            务审查纳入监督范围,推动财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党和国家对人大作为重要监督主体角

            色的强调也在各级财政部门中得到了积极响应,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的主动性不断增强,在实践中积极配合各级人大进行预算监督与审查工作,并根据人大代
            表、预算工委等专门委员会提出的意见与关切改进实际工作,推动了各级人大依法、正确、

            有效履行监督职责。人大作为权力机关与财政部门等行政机关在财政监督领域的双向互动,
            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人大监督地位和作用的高度重视,发扬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优势,拓

            展和深化人大监督的同时促使人大对财政监督真正落到实处。
                 (三)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监督
                 随着绩效管理理念的引入,我国的公共部门也开始在日常运行中广泛应用绩效的概念

            来改进工作,这一趋势在我国预算领域尤为突出。党的十九大之后,党和国家围绕通过绩
            效提升管理的命题,对预算绩效管理进行了多方面的规划与部署。首先,我国通过《预算

            法》等法律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进行了规定,从国家法律的高度对预算绩效管理的必
            要性及开展实施予以了确认;其次,《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出台,为各
            领域各部门各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提供了具体指导。围绕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主题,

            我国中央与地方在近年来开展了多项创新探索与具体实践,例如对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进行绩效评价,出台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评价指标设计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突出了未来财
            政工作中加强绩效管理的新取向。绩效管理理念与预算工作的结合,也使财政绩效监督随

            之得到发展,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在绩效观念的影响下开始从仅关注合规性转向合规性
            和有效性并重,从成本效益分析转向兼顾社会效益,绩效意识明显增强,财政绩效评价、
            绩效问责机制自党的十九大以来得到了明显发展,财政绩效监督的功能得到强化。


                 三、新时代财政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新时代下,财政部门的财政监督在各项政策改革的影响下,其工作中的问题逐渐显
            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财政监督定位不准确,职责不清晰

                 当前财政监督工作存在定位不准确和职责不清晰问题,基层财政部门对财政监督的认
            识不全面,进而导致财政监督工作的定位不准确,财政监督过程中存在错位、缺位等现象,
            财政监督职能作用难以发挥。财政监督工作职责不清晰,对财政资金进行监管涉及多个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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