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7 - 环境影响评价及监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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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染水平的变化情况。
利用历史资料分析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应对其采用的监测方法、仪器性能、
监测频次等数据的有效性予以说明,评估数据质量。当项目同时开展空气质量现
状监测时,应对历史资料与现状监测结果的系统误差进行评估、说明。
(2)空气质量现状监测
①监测项目。选择筛选出的污染因子作为监测因子,矿物建设项目监测因子
主要有 TSP、PM10、SO 2 、NO 2 等。
②监测布点。在评价区内按以环境功能区为主兼顾均布性的原则布点。一
级评价项目,监测点数不应少于 10 个;二级评价项目监测点数不应少于 6 个;
三级评价项目,如果评价区内已有例行监测点,可不再安排监测,否则,可布置
1~3 个点进行监测。
③监测制度。一级评价项目不得少于两期(夏季、冬季);二级评价项目可
取一期不利季节,必要时也应作两期;三级评价项目必要时可作一期监测。每期
监测时间,至少应取得有季节代表的 7 天有效数据,采样时间应符合监测资料的
统计要求。
(二)评价指标
1. 环境目标值确定
用于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的环境目标值主要指环境质量目标值.是经过有关
环保部门批准的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标准,通常是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
量标准》和相关的地方标准中的指标,缺项则由选定的国外标准等补充。
2. 总量控制目标
总量控制是指控制某一区域内全部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总量,使该区域环境
质量达到特定目标的方法。以总量控制目标评价拟建项目时,评价参数主要是由
更高行政区分解下来的当地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此外,拟建项目所在地的环保
行政主管部门也可根据本区域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值、当地社会经济和环
境状况,对拟建项目的总量控制目标提出具体要求。
3. 评价指数
常用的评价指数是单项指数 Li,Li ≥ l 为超标,根据预测值和评价指数计算
结果,绘制各污染因子的等浓度曲线,指明其超标区域或未超标情况下最大区域
的位置和面积、超标区的功能特点、变化范围和平均值。当计算出某评价因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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