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3 - 环境监测技术理论研究与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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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生态环境评价



             容较为具体的开发建设类规划,参与的人员还应当包括与规划有直接或间接环境
             利益相关的社会群体代表,从而充分考虑公众所关心的问题,全面贯彻以人为本
             的原则。

                 无论何种人员构成,每个人都有自己参与的价值。由于他们所处的社会生活
             环境,职业、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水平程度、环保意识的强弱程度等不同,对
             同一个问题会产生不同的看法,甚至有些看法之间的差异很大。每个参与者都有
             知情权和参与权,参与人员构成越复杂、越广泛越能全面的了解不同层次公众对

             同一问题的不同看法,从而更全面的发现问题看待问题,使之有效性充分发挥。
                 3. 参与时段
                 由于规划通常具有非线性、动态性、复杂性等特点,因而公众参与应贯穿整
             个规划环评始终。包括前期的“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识别”,中

             期的“规划方案综合论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及规划实施后的“跟踪评价”
             等都需要开展公众参与,使公众的建议最大化的融入规划环评工作中。
                 4. 参与结论采纳
                 公众参与中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深入的讨论,将公众参

             与的合理意见纳入规划环评报告中且公众建议的落实情况要及时反馈给广大参与
             者,对公众意见的采纳情况做出具体的说明。如果没有采纳公众意见,也要给出
             充分合理的理由,使公众得以理解和支持。
                 规划环评中公众参与结论的合理纳入,使评价活动的民主化与科学化得到了

             有效的提高,增强了公众对规划决策的理解和信任。倘若公众参与意见和建议没
             有得到有效的落实则对不良环境影响措施的提出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三、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意义分析


                 随着第一部在环境管理领域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的颁
             布,开辟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道路,标志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登上了国际舞台
             并将在这舞台上蓬勃发展。中国也在 20 世纪 70 年代首次以法律形式将环境影响
             评价制度引入《环境保护法(试行)》中。然而,直到 21 世纪初期《中华人民

             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下简称《环境影响评价法》)颁布,环境保护方面
             的政策、法律和法规才得以真正地进入实操阶段。
                 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仍存在诸多问题,开展进程也十分缓慢,严重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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