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3 - 业财融合背景下会计信息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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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会计信息化概述



             凭证、账簿、报表形成的完整证据链。除此之外,没有其他证据线索,因此对凭
             证、账簿的修改受到严格禁止。这确保了会计信息质量,但也降低了工作效率。
             信息化环境下,会计处理过程除了凭证等证据外,还可以有用户操作日志详细记

             录每项操作。这是会计环境的变化,会计控制方法与手段应当相应改变,在不妨
             碍会计处理过程可追溯的前提下,提高会计工作效率。
                 因此,《规范》并未对所有逆向操作加以禁止,而是抓住最关键的记账环节。
             核算流程中,记账是改变账户发生额和余额、最终决定报表数字的一步。因此,

             对记账功能和已记账凭证进行控制,防止对相关数据的随意篡改,是会计软件必
             须满足的要求。而其他情况下的数据修改,如对尚未记账凭证的删除,重新打开
             已结账会计期间补充记账,在操作日志功能完备的情况下,并不对会计核算的严
             肃性造成损害,且能方便企业更正错误,工作规范对此未做限制。

                 对记账的规范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不可逆的记账功能。这里的记账,强调的是记账后果,而不是记账过程,
             与会计软件对记账操作如何进行后台处理无关。也就是说,凭证记账后,该凭证
             对相关科目发生额和余额的影响就发生效力,此后不管以任何条件输出账簿和报

             表,该凭证的影响都应当予以反映。不可逆的记账功能,就是说已记账凭证发生
             的后果不可撤销。当然,用红字凭证更正记账错误,则对冲的两张凭证都发生了
             记账后果,不属于这里所说的逆向操作。
                 之所以强调记账后果而非过程,是因为会计软件不是手工过程的模拟。信息

             系统中,会计账簿和报表可能只是一个逻辑概念,没有对应的物理文件,而是根
             据查询和输出需要即时生成。相应地,会计软件的记账在后台处理中也不一定是
             即刻在相关账簿中增加一行记录、改变科目的发生额和余额,而是对记账凭证数
             据做一个记账标记。所以,强调记账后果,意味着记账标记就不得通过任何操作

             予以取消,在输出账簿和报表时,有记账标记的记账凭证必须参与账簿和报表的
             生成过程,而没有标记的凭证不得参与这一过程。供应商也不能以记账尚未改变
             账簿数据为由辩称对记账标记的取消不是记账的逆向操作。
                 二是对记账顺序的保护,包括两方面:对已记账凭证的连续编号;对已记账

             凭证删除和插入的禁止。两者相结合才能保证记账原始顺序不被篡改。
                 三是对记账内容的保护,禁止对已记账凭证关键信息的修改。关键信息指日
             期、金额、科目和操作人。这里的日期包括记账凭证上记载的任何日期,如制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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