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0 - 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与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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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与质量控制
             Quality Inspection, Testing and Quality Control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果。五是编制内审报告。内审报告是内审活动的一份总结性文件,审核结束后内审组
             组长编制《内审报告》,报告在审核结束一周内完成,其报告内容涵盖整个内审情况、
             审核内容、审核依据、不符合项的描述、存在主要问题分析、不符合项的纠正与预防
             措施等内容,报告中应突出不符合项、纠正与预防措施、审核结论,内审报告为后期

             检测机构管理层改进、完善管理能力提供重要依据。审核过程中形成的记录、报告、
             表格应及时存档,存档不少于 6 年。
                 “持续改进”是每种管理体系的精神和追求,体系的维护遵循 PDCA 模式运行,
             内部审核也是同样。内审可验证检测机构管理体系的符合性、有效性,是否得到有效

             实施、改进,管理层应高度重视,各部门应相互配合。内审组成员要恪尽职守、公平、
             公正,内审工作才能全面有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管理体系才能有效运行,起
             到持续改进,发挥好检测职能。


                 三、农产品检测机构质量负责人的任职要求及其作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从事农产品质量
             安全检测的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
             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并应当依法经计量认证合格。根据《农产品质量

             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的要求,农产品质量
             安全检测机构(以下简称农产品检测机构)须通过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农产品质
             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定(以下简称“双认证”)。
             目前农产品检测机构“双认证”的主要评审依据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

             审细则》和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要求,质量负责人的任命与变更应有上级
             主管部门的任命文件,质量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等同能力,并从事农产品

             质量安全工作 5 年以上,应指定代理人;RB/T 214—2017 规定质量负责人应确保管理
             体系得到实施和保持。因此,质量负责人是经检测机构最高管理者授权,全面履行管
             理体系运行的责任人,在检测机构内部具有重要的职责和作用。要保证检测结果的准
             确可靠,质量负责人是一个关键角色。为了充分发挥质量负责人的作用,保障管理体

             系的正常运行和农产品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作者在农产品检测机构担任质量负
             责人 10 余年的感受和体会,提出农产品检测机构质量负责人的任职要求、职责、作
             用及其权利,并提出了相关建议供其他农产品检测机构借鉴。
                 (一)质量负责人的任职要求

                 1. 任职资格
                 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同等能力。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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