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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资产管理
最后,合同签署要完整、合规、合法。严格划分各类合同签署权限,完善合同专用章保管
和使用制度,提高合同签订经办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确保合同签订日期、法定代
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等信息完整。
(四)规范在建工程项目资金支付管理
财务人员不是工程项目的专业人才,所以工程款项的第一次支付必需附工程合同资料,
基本了解工程概况。在建工程项目资金的支付必须按照已制定的审批程序审批后支付,有
项目经办人、单位负责人、行政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原始单据符合工程进度、合同约定方
可支付,防范付款过多或过早,同时监督支付农工工资专款,缺少相关人员签字的款项应
拒绝进行支付处理。管理经办业务部门应建立工程管理台账,建立工程管理部门、财务部门、
施工方三方定期对账制度,及时发现串户,发票应付款不入账等异常情况。工程中标后应
对建设单位按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工程建设期间,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合同进行工程
价款结算,建设完工后必须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一定比率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有些在
建工程的承建方从自身利益和工作简单化出发直接以工程尾款不开票抵作质量保证金,
影响工程核算的完整性,必须监督承建方开具工程款专用发票,记入在建工程——XX 项
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再通过应付工程款——XX 项目 --XX 公司 XX 项目质量保证
金进行核算。工程施工完工后需要出具决算报告,以审定价为准,并对前期已支付的工程
款进行清查,清查结果正确无误后再支付,没有审价报告和清查对账之前财务部门不得支
付工程尾款,防止存在支付差错,记账差错。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对于一些超
范围列支的支出、不合规的补充合同支出必须拒绝支付或暂缓支付,防止费用转嫁造成项
目支出金额不实。加强对项目管理的领导、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的培训,对支出是否合理,
是否合法合规作出专业的判断,调动相关人员参与项目资金管理的积极性,在建工程项目
的资金来源一般是上级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建立内审和内控机制,对行政事业单位
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监督。
(五)完善在建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和内部控制
一般建设项目应该从前期决策、设计、招标合约、现场、收尾五个环节进行管理和内
部控制。行政事业单位应该根据职责和审批权限对项目立项进行决策,建立工程项目授权
审批制度,要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研究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坚持真实客观的
原则,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分析报告,确保立项决策的科学
性和合理性;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项目设计环节的内部控制,组织相关部门及专业技术
人员对设计方案分阶段审核,监督设计工作,确保设计方案和前期可行性报告的一致性;
行政事业单位应该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规范招标程序,遵循公开、
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取中标公司;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管,
实行严格的建设项目监理制度,选择专业能力强、职业道德高的监理公司,做好项目进度
和质量的监控,客观公正的执行各项监理工作,如需进行项目变更,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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