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 - 核心素养下的小学语文教学思考与实践
P. 32
核心素养下的小学语文教学思考与实践
一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核心素养不能抛开高中阶段的学科核心素养而“另起
炉灶”。所以,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要有超前的意识,即使在义务教育课程标准
尚未作出新修订的情况下,也要自觉以高中阶段的学科核心素养为参照。本研究
认为我们既不能只关注高中阶段的语文核心素养,而不管小学阶段语文核心素养
的基础性;我们也不能只强调小学阶段的语文学科核心素养,而忽视高中阶段语
文学科核心素养的生长性与目的性。因此,本研究认为小学语文核心素养是以高
中阶段语文核心素养为目标,并侧重论述小学阶段语文核心素养的基础性内涵。
1.语言建构与运用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版)》对语言建构与运用进行明确定义。而
在《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版)》也明确提出语文课程应引导学生丰富语
言积累,培养语感。由此看出,高中阶段和义务教育阶段的语言建构与运用的本
质和方向是统一的,只是义务教育阶段侧重积累和规范,高中阶段则注重整合
与运用。根据何克抗的儿童思维发展新论,儿童在小学入学前,就已经具备相当
强的母语学习基础。朱智贤等研究学者曾经对学龄前儿童的“词汇”和“句型”
的掌握情况进行研究,发现学龄前儿童已经习得口头词汇3500多个,这也就表明
学龄前儿童对这些口头词汇的音、义已经基本掌握。因此,学龄前儿童已经可以
在具体语言情境下表达自己的意愿,比较顺利地进行口语交际。但当这些儿童进
入小学一年级时,对于字形往往不能很好地辨认,字形对于他们来说是全新的内
容。因此,小学阶段的语文学习应该不断地建构音、义、形之间的联结。据此,
本研究认为小学语文核心素养中的语言素养的独特性、基础性便是积累和规范。
2.思维发展与提升
在《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版)》明确指出思维发展与提升的概念。
而在《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版)》也明确提出要发展思维,初步掌握学
习语文的基本方法。也就是说思维能力的发展要依赖语言能力的培养。根据皮亚
杰的认知发展阶段论,7~12岁小学生主要是以形象的思维为主,但如果离开具体
事物的支持,儿童在理解等方面会存在困难。因此,在此阶段的儿童往往会对感
兴趣的语言材料进行直觉的、形象的联想、想象和创造,但语言运用的整合性不
强,缺乏语文方法。且思想过于发散与自由,思维品质的批判性和深刻性都是比
较浅层,无法对某个语言点或者语言现象进行有理有据的逻辑推断。因此,小学
语文核心素养中的思维素养的独特性在于思维方法的掌握与整合。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