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5 - 普通高中质量评价体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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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普通高中实施学分制管理



             十余次讨论、比较全面的讨论后,于 2003 年正式颁布。这是我国新一轮的基础
             教育课程改革,也就是在大力推动新一轮的基础课程改革的同时,也是我国新
             一轮的新一轮。其中,在普通高中的课程设置和课程管理方面,引起了人们的

             关注。中学课程内容丰富、种类繁多,因此形成了“选课”制度;学生选课制
             的出现,必然导致学校的课程管理体制发生变化,这就意味着在客观上需要实行
             学分制。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明确提出:“普通高中教育是以九年义务教

             育为基础,以提高国民素质、面向大众的基本素质。”从“单一任务”和“双重
             任务”的概念出发,以培养学生的健康个性和基本公民素质为主要目标,确立了
             中学教育的根本任务。让每个学校都能取得成功,让每个人都能获得成功,这是
             此次新课改的一个根本思想。

                 学分制不同于现有学年制,其不同之处在于,学分制并不以总学时、学龄来
             衡量毕业后的学分制,而以学分为单位,以学分制来衡量学分制的学分制。也就
             是说,学生必须完成的最低学分和每一科的学分值。在一定的限度内,学生可以
             选择自己的课程,也可以选择自己的学习时间,也可以选择自己的学习时间。通

             过一门课程的考试,学生通过一门课程的考试,可以得到相应的学分。如学生因
             其他方式获取了某一科目的知识或技能,则可考虑免修。只要符合课程标准所列
             的条件,就可以不修这门课,而直接得到学分。学分制与学年制的区别之一就是
             其理论上没有升、降级。对已完成学业但没有获得学分的课程,可以重新学习。

             这样的教学体系更具弹性。学分制是一种灵活的课程管理体系。
                 在普通高中实施学分制管理,就是要构建必修课与选修课的体系,确立选课
             指导体系,引导学生制定个性化的学习方案,甚至对学籍管理进行修改。这种逐
             步变得灵活的教学方法,在体制上使普通中学的课程具有选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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