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2 - 大数据技术及安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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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技术及安全研究
Research on Big Data Technology and Security
二、我国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情况
(一)国家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大数据应用
国家级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与应用工作主要以生态环境部数据资源中心为主
体,目前已涵盖生态环境领域近 200 个业务系统,1170 个数据集,涉及环境质量、
污染源、生态、核与辐射、环境管理业务、环保产业等业务系统,面向部委、生
态环境系统单位提供分级分类的数据共享服务,实现并持续优化生态环境大数据
资源整合集成。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平台系统覆盖水、大气、噪声、海洋等各
类环境监测数据,在生态环境大数据链条中作为生态环境质量感知数据采集端,
发挥着生态环境大数据技术发展的基石作用。水环境数据资源包括“十二五”以
来全国地表水、城市地下水、地表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等数据;
大气环境数据资源包括全国空气质量评价、国控及非国控点位监测与评价等数据;
声环境数据资源包括道路交通、功能区、区域噪声监测等数据;海洋环境数据资
源包括直排海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海洋质量监测等数据。
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系统实现全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的申请、
核发、监管、公开全流程电子化运转。由国家固定污染源数据库、排污许可申请
核发系统、排污许可实施与监管系统、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全国固定污染源
数据挖掘与应用系统组成的“一库四系统”,有效规范了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
管理流程,实现了各级各类固定污染源全生命周期管理与信息整合共享。全国固
定污染源排污许可信息的汇聚,形成了污染源大数据,为实现污染排放、环境质
量、环境准入等大数据关联挖掘分析奠定了数据基础。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
台系统基于大数据云服务等技术,构建生态保护红线“一张图”,发布各级各类
生态保护红线产品,实现人类干扰、生态状况、生态风险、保护成效监管信息的
综合与展示,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部门以及社会公众之
间构建信息服务与交流的通道。包括 6 个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业务子系统、4 个综
合会商与服务子系统。依托多源、多时相遥感数据,在各类地面调查观测数据、
生态数据、行业背景数据的支撑下,实现生态保护红线人类干扰活动定期巡查与
监管,定期评估生态保护红线的状况。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信息系统基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申报、
审核与管理的工作流程及业务需求,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申报及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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