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 - 基于BIM的工程项目精益成本控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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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工程项目造价成本控制的关键思考
2. 开源节流原则
因为想降低成本,既想要提高收入,又得节省支出。换句话来说,在项目的
成本控制当中,要坚守开源节流结合的原则。对于成本的开销来说,都得认真考
究相关的预算收入,看收入是不是没有支出的多,不然,有支出无收入,支出多
于收入,企业一定会吃大亏。所以,施工的项目在成本开支这一方面,一定要仔
细对真实的成本和预算成本对比剖析,找出成本节约或是超支的问题,以便于找
到有效的处理办法,继续减少项目的成本,从而为企业提升所带来的效益。
3. 全面性原则
全面性的原则,说的是对于成本控制而言,一定要全面性控制项目的成本。
对于全面性原则有着两种意义,第一种成本控制是对于全员的,第二种是对于全
过程的成本控制。对于全员的成本控制来说,成本控制的对象是所有的参与进来
的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业主全体参与人员,要做到责任到人,人人有责。
所说的全过程成本控制,说的是成本所控制的目标不单单是指生产过程中的施工
产生的费用,而是一定要把成本所形成的所有过程都贯彻始终,里面有施工方的
计划、劳动方、供给资料、工程实施、工程验收的费用以及很多方面。唯有做到
这些,才能够贯通切实的使技术方把这些成本减少,从而实现预计的成本指标。
4. 中间控制原则
中间控制的原则,也叫它“动态控制原理”。施工成本有一个特性是一次性,
所以中间的控制就特别至关紧要。由于施工起初阶段的成本掌控,大多是基于上
方的条件和施工方所设定的内容从而知道成本的目标、成本计划的编订、成本掌
控的商定。然而,在完成工程阶段所掌控的成本,因为成本无论是盈利还是亏损
都已经成了定数,即便再有什么误差,都不能再改变了。所以,工程项目部要把
对于成本所控制的重心都放在中间控制的那部分,就是说成本控制重点有前期基
础、结构、内部装饰等主要施工部分。
5. 责权利相结合原则
要让成本控制的效果完全体现出来,经济责任制的条件一定得遵守责、权、
利结合的原则。“责”就是责任对于完成成本控制的目的;“权”则是责任的承
担者对于应用的措施所具有的权限,即对于控制实施拥有的权利;“利”是对于
成本掌控目标完工的好与不好,对于责任的承担方有奖惩。对于成本控制而言,
有责任,就应该也有权力,否则的话所承担的责任就不能被完成,有责任还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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