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1 - 粮食贮藏与食品加工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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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粮食储备管理



             业负责就相对比较合理。
                 (二)地方粮食储备管理对策
                 1. 提高地方对储备粮特殊性的认知

                 粮食储备属于粮食流通中的一个环节,是粮食产业链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现阶段国内外在环境方面所发生的深刻变化,我国粮食安全在形势上也形成
             异常复杂的变动,区域性粮食在供求关系上日益紧张,粮食价格方面也发生较大
             波动,保障粮食在供求量总量平衡、结构平衡等方面压力日益增大,粮食价格的

             平稳运行是地方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手段,因此对于粮食储备体系只能
             不断加强不可以削弱,各级地方政府、粮食企业应站在政治高度对这一问题予以
             重视。首先,加强地方粮食在储备体系方面的建设,是政府在粮食安全上的应急
             需求。地方粮食建立及维持适当规模储备,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是安全保障的一项

             重要手段。其次,有利于调控市场。粮食储备本来就是避免粮食价格出现大幅度
             波动,让种粮农户在基本收益方面得到保障,对通货膨胀进行控制,是政府对于
             市场之间的良性竞争进行激发及干预的一项重要工具。
                 2. 完善地方储备粮监察管理制度

                 地方政府能否有效对粮食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关键在于政府是否真正掌握充
             足的、随时可以调用的地方储备粮。储备粮在经营管理上将储备任务委托给具备
             承担存储资质的粮食企业进行管理,地方政府要确保粮食工作在经费方面的必要
             开支,对粮食仓库在建设、维修方面提供适当的资金政策支持。对于政策性质的

             粮食储备必须由国有粮食企业承担,使粮食储备在安全性方面得到保障,这一点
             应明确规定,还要享有适当的相关优惠政策,对于企业所承担的政策性质业务,
             要加强监督管理工作。
                 3. 深化地方储备粮体系建设,落实粮食安全责任

                 制定地方储备粮在规模和结构方面的指导纲要,加强各地在粮食储备机制方
             面的配合与协调,推动地方储备粮体系建设。伴随土地不断减少,人口的增长化、
             城镇化、工业化程度愈来愈高,储备规模量也要适度增大,对地方进行积极引导,
             抓紧利用近些年持续丰收的时机,让储备库存能够更加充实,加大对粮食储备库

             的督导工作,严格落实粮食在安全方面的有效责任。按照省长负责制要求,产区
             要具备 3 个月的粮食储备,销售区要具备 6 个月的粮食储备,对具体落实情况要
             加强监督和检查,积极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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