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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信息化在人事档案管理中应用研究
            Research on the Application of Digital Informatization in Personnel Archives Management


            在继承、发扬传统文化之精髓的同时,结合时代元素,满足大众的文化需求。档
            案作为历史文化的载体,其丰富的文化内涵为文创产品的产生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满足了档案文创产品的文化多元性。同时,档案文创产品在满足了大众的精神文

            化需求,助力社会转型的同时,其带来的经济效益也符合供给侧改革的趋势。
                (三)档案服务的延伸与拓展
                以档案馆为例,目前大多数档案馆主要开展的是收集保管、编修史志、档案
            利用等基础工作,并未将开展档案文创工作提上日程。档案馆作为一个具有社会

            性、公益性的国家机构,承担着妥善保管档案与史料,维护历史真实面貌,发挥
            社会教育功能等诸多责任,档案文创产品的开发属于档案馆服务的延伸与拓展,
            让人们还未踏进档案馆便已感受到档案文化的精妙之处,提高了档案馆的服务品
            质,有助于档案馆影响力的扩大,吸引更多人了解档案馆、档案文化,更大范围

            地实现档案馆的教育职能,潜移默化地改变大众心中对档案文化的刻板印象。

                二、档案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存在的问题

                (一)传统的档案管理体制阻碍了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

                我国档案馆和档案局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开展工作。档案馆在政策、
            经费、队伍建设、设备等方面接受档案局的监督指导,不能独立自主,与时俱进
            地结合新情况和新需求,开展新工作,特别是在跨界合作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
            所以,传统管理体制下的档案工作缺乏生机与活力,弱化了档案馆文化事业的发

            展,影响了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即使有的档案馆开展了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工
            作,也往往是档案馆委托生产商进行的简单加工与生产,产品主要为馆际之间赠
            送非营利性消费品,产品缺乏竞争,此外,难以形成规模效益。档案馆依赖国家
            财政拨款开展各项工作,在主观上缺少开发档案文化创意产品的动力,其档案信

            息资源开发以公益性开发为主,不以盈利为目的。同时,档案馆的运行,不存在
            “等米下锅”的经济窘况,缺乏开发文化创意产品的经济原动力。
                (二)缺乏配套的法律法规保障
                档案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大都属于商业性开发。档案馆商业性理念不足,

            在开发中或许会涉及知识产权、隐私权等问题,可能会产生权限和利益纠纷。由
            于缺乏必要的配套法律法规,社会保障支持系统尚未建立,档案部门从自保和规
            避风险角度考量,在文化创意产业中举步维艰,裹足不前,限制了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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