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3 - 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与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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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基层农产品的检验检测研究




                队伍相对稳定。
                    3. 加强分工协作
                    各级农产品检测机构应根据自身职能及职责进行责任划分,明确各级担负的工作
                内容及重点。如市级机构除承担上级主管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外,主要负

                责辖区内农产品消费安全的市场抽检、监督抽查、执法检测、复检和县级以下检测机
                构的技术指导;县级单位主要承接上级农业主管部门的检测任务及所辖县域的产地检
                测;乡镇主要开展快速检测工作,为上级单位提供补充及预筛。
                    4. 加强能力建设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稳定和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
                通知》中明确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要做到“五有”“五不”。“五有”即有
                机构、有牌子、有设备、有队伍、有保障;“五不”即定位不变、职能不弱、任务不减、
                效率不降、能力不退。在我国,农产品检测机构具有公益性事业单位性质,运行中的

                软、硬件等方面的政府投入严重不足,业务范围及检测技术无法与民营检测机构竞争。
                民营检测机构注重自身品牌建设,业务范围广,检测项目多,市场竞争力强。因此,
                基层农产品检测机构应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及检测技术水平,以便

                于更好地服务于市场。
                    在日益复杂的市场环境下,农产品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国内外对优质、安全农产
                品需求量日趋增加,人们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也越来越关注,特别是随着国际市场对
                食品要求的提高,提升我国农产品品质大有必要。基层农产品检测机构是确保农产品
                安全的重要部门,也是优化农产品产业结构的科学根据。因此,该部门应牢牢把握机遇,

                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充分发挥作用,为农产品的生产、流通保驾护航。

                    二、农产品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及机构审核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监管的基础性工作,是保障农产品质
                量安全的重要途径和措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从事农产品质量
                安全检测的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
                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且应当依法经计量认证合格,方可开展农产品检测

                工作。所以,取得实验室“双认证”资质至关重要,是食品安全的重要保障。
                    (一)认证前准备工作
                    1. 明确组织与管理
                    为推进“双认证”的顺利实施,农产品检测机构应成立认证领导小组,明确人员

                职能,做到件件有着落、人人同参与。组织人员学习《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考核办法》
                《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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