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7 - 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与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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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及建议




                              第三节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建议


                    一、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成因


                    尽管我国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而且这些问题因居民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关注度的提高而日益凸显。
                    (一)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和事故的发生
                    这主要体现在畜禽产品中违禁添加物和兽药残留超标,蔬菜水果的农药残留和防

                腐剂过量使用,粮食作物的重金属、黄曲霉毒素超标等问题。从农业农村部 2018 年
                例行监测情况看,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问题在于个别产区蔬菜的农药残留超标,畜
                禽产品和水产品中抗菌药残留超标:部分是超范围使用农药、抗生素,部分是超限量

                使用,也存在违规使用(没有遵守用药间隔期、休药期)的现象。同时,农产品产后
                流通和加工过程中物理性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大量农产品散装散卖,由于包装材料不
                安全、运输环境不安全,或经营者非法添加增色剂、保鲜剂等造成二次污染。
                    (二)政府职能、基层监管力量、化学投入品监管均需加强

                    农产品市场存在典型的信息不对称,农业投入品供给者与农业生产者之间,农业
                生产者、经销者、加工者等产业链各环节之间,市场主体与政府监管者之间都存在严
                重的信息不对称。而消费者面对的是整个产业链信息不对称影响的积累,信息不完全

                程度最高,很难利用价格机制来做出理性选择,存在市场失灵。这就需要政府正确地
                发挥职能。
                    首先,加强生产监管和市场监管(包括对化学投入品的监管),将“外部效应内

                部化”,让产生负外部性的生产者承担相应的社会成本。其次,对具有正外部性的生
                产经营行为提供激励,让产生正外部性的生产者获得更多的收益。再次,建立质量-
                价格信号传递机制。对于安全、优质农产品,应激励生产经营者自己去传递产品信息,

                让价格充分反映社会成本;对于劣质农产品,由于生产经营者没有意愿去传递信息,
                需要政府建立强制性的信息披露机制,由政府或政府指定的第三方机构来收集、传播
                信息,让供应链各方、消费者拥有更充分的信息,做出正确的选择。最后,建设公共
                检测机构、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等公共设施,减少生产经营者传递信息和消费者搜

                寻信息的成本。由于体制原因,我国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的这些职能还没有充分发挥,
                未能有效弥补市场失灵。
                    1. 政府监管还存在较多薄弱环节

                    我国总体上已经建立起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但这个体系呈倒金字塔形状,
                越到基层生产一线,监管力量越薄弱。而且,由于缺乏必要的激励约束机制,基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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