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1 - 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与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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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及建议




                    一是小农户以增产为导向的经营模式往往会导致其过量、违规使用化学投入品。
                在小规模经营的条件下,小农户为规避风险,在选择经营策略时首先考虑的是收入的
                稳定性,经营品种的选择往往随大流,这就导致区域内农产品生产的高度同质性。由
                于不存在特色产品或品牌产品带来的额外收益,农户在生产中就会争取产量最大化,

                以获得最大收益。为了增产,往往会过量使用或违规使用投入品(如为了增产而使用
                瘦肉精,为了减少病虫害发生率而过量使用农药)。
                    二是生产经营者组织化程度低导致传递质量信息的单位成本高。农产品进行检测、
                认证、商标管理等存在一定门槛费用,单个农户由于生产规模小,无法实现规模效应,

                导致其难以开展检测、认证、建立追溯系统等工作,并传递质量信息。
                    三是农业生产者文化教育水平总体不高,主要集中在小学和初中文化水平,其质
                量安全意识和质量保障能力总体很弱。一方面难以接受和使用物理防治、高效低毒农
                药等新产品新技术,另一方面也难以承担检测、认证、网上追溯等具有一定技术含量

                的工作。四是加大了政府监管成本。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小且高度分散,导致农产品生
                产过程中对农业投入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检验检测、质量追溯、预警应急等政
                府监管成本和社会监督成本都很高。


                    二、提升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政策建议

                    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需要协同发挥好政府、市场、社会监督的作用,但前提
                是政府先要正确地发挥好作用。从问题出发,并借鉴山东等地的一些好做法。今后一
                个时期,提升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应坚持“两为主”思路,即以县域为主战场、

                以治理农兽药残留超标为主攻方向,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健全基层监管体系,
                真正让监管力量下沉到生产第一线;强化农药监管,从源头上管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隐
                患;完善农产品质量标识制度和追溯体系,让好产品卖出好价钱。

                    (一)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压实县、乡两级政府的责任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一个全域性的工作,县、乡两级政府发挥着重要作用。从调研
                情况看,在一些经济作物产区,由于商品率高或出口比重高,基层政府对农产品质量
                安全工作很重视,抓得实、有成效。但在多数地区,基层政府的职能没有充分发挥。

                下一步要引导基层政府落实“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要求,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
                全作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抓实。
                    一是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对县、乡两级政府的重点工作目标考核。由省、市制
                定县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和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农产品质量绩效评价考核和责

                任追究制度,对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进行问责,压实县、乡两级政府的监管责任。二
                是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把手负责制”,由县级政府主要领导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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