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3 - 基于BIM的工程项目精益成本控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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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成本控制
者合理,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再做出是否需要该设计变更的决定,避免不必要的
设计变更,增加建筑工程的施工成本,降低建筑项目的经济效益。经过各方的分
析与论证做出设计变更后,应该严格执行设计变更程序,由设计单位重新绘制施
工图纸后交由建筑施工单位,建筑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变更后的图纸进行施工,
并及时将其完成的施工任务经监理单位签证确认。监理单位在签证确认之前应该
经有关单位的确认该施工任务是否符合建筑施工合同的内容后再进行签字确认,
避免出现现场签证造假现象。
第五,加强动态控制理论的应用。在建筑工程项目全寿命周期内都应该运用
动态控制理论,降低建筑工程项目的总造价,增加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施
工准备阶段,首先应该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各施工任务工程造价控
制的计划值;其次,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各施工任务信息的反馈,收集各施工任务
工程造价控制的实际值;最后,通过比较分析各施工任务工程造价控制的计划值
和实际值,发现是否存在偏差。如果各施工任务工程造价控制的计划值和实际值
比较吻合,说明在该施工任务的施工过程中工程造价控制取得显著成绩;反之,
如果存在偏差,应该及时采取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和管理措施,将建
筑施工任务的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的偏差范围之内,减少建筑施工成本的损失。
(四)竣工验收结算阶段的工程项目造价成本控制
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结算阶段是对建筑施工单位施工质量的最后检查,确
保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工期等符合建筑施工合同的各项条款。但是在实际
验收过程中会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不重视隐蔽工程的验收。隐蔽工程是指建筑物、构筑物等在施工时期
将建筑原料或构配件埋于物体之中后被覆盖外表看不见的。由于建筑工程在施工
过程中,建筑施工单位不重视隐蔽工程验收的重要性,往往会私自对其进行覆盖,
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最后在工程质量验收时发现不符合施工要求,导致返工,
增加建筑工程的工程造价,拖延建筑施工工期。
第二,虚报工程量。工程结算受工程量计算的影响很大,由于建筑工程的工
期较长,会出现多个单位共同施工,导致工程量的重复计算;另外,由于设计变
更导致实际工程量的减少,但在实际上报工程量时未做调整。上述两种情况都属
于虚报工程量,对建筑项目工程造价的控制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
第三,高套定额。工程结算主要依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定额基价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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