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1 - 核心素养视域下初中音乐教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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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核心素养下初中音乐校本课程的开发
第六章 核心素养下初中音乐校本课程的开发
第一节 音乐校本课程在核心素养培养中的价值体现
一、音乐校本课程概述
(一)校本课程
基于开发主体、管理类型的差异,可将课程细分为多种不同的类型,主要包
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及校本课程。其中,国家课程属于一级课程,其编制与审
核的主体为教育部,此类课程的基本任务是确保国家普通教育目标的顺利实现并
保证教育水平,明确学生在校内体会到的教育内容。地方课程为二级课程,是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行政及科研机构编订的,其宗旨是满足本地区的需要,
以及补充、丰富国家课程。三级课程即校本课程,在实施一级、二级课程的前提
下,基于本校学生实际情况,利用社区、学校教育资源开发满足学生需求的、多
样性的课程。
作为课程体系中的一级课程,国家课程是国家利益与价值取向的集中体现;
地方课程则是国家教育目标和地方实际情况的科学融合,能够体现地区差异性的
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特征;校本课程则以学校教育特色为出发点,结合学生
需求形成的多样化课程内容。课程改革的任务和目标之一就是科学协调上述三类
课程的关系,推动课程设置的多元化转型。
在国外,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均已获得较好的发展,课程系统设置已经趋近
完善。20 世纪 60 年代,校本课程概念兴起,到 20 世纪 90 年代时进入中国教育
系统,2001 年新课改实施后,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开始成为学术界的重点内容,
校本课程得到新的重视。校本课程是以学校为基础,根据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
目标和内容,综合考虑本校自身办学特征、教育资源状况及学生需求,基于自愿、
自主开展课程设计开发工作,以独立或合作的形式完成开发的相关课程。
(二)音乐校本课程
与国家音乐课程的内涵相比,音乐校本课程呈现出笼统性的特征。具体可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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