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粮食贮藏与食品加工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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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粮食储备模式与制度



             代理理论出发,为了更好地在既定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储备粮成本最低的目
             标,打破现有的国有粮食企业垄断粮食储备权的局面,纳入市场机制是可供选择
             的途径。在此理论下,政府可以鼓励具有粮食储备资质的企业进入该领域,按照

             平等竞争原则,实施仓储机构代理制度,以提高储备粮的效率,节约成本支出。
             同时,在引入市场机制的背景下,政府通过补贴等优惠政策引导,发挥当下社会
             储备中农户和企业的作用建立仓储设施,建立储备粮委托代理制度。
                 2. 域外粮食储备主体的实践经验

                 在经济贸易全球化的背景下,粮食安全早已超出一国之限,因此粮食储备不
             仅是国家对内平抑粮价波动、应对紧急事件的重要举措,也是缓解世界粮食价格
             波动的有效方式。
                 (1)域外粮食储备的实践梳理

                 纵观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在粮食储备的经验,其实早期发达国家采取的也是将
             更多粮食储备权由政府掌控,但伴随着政府体制改革和财政缩减,为减少财政在
             粮食储备上的支出,政府将粮食储备的重点从政府储备转移到社会储备,其中比
             较典型的国家和地区就包括美国、欧盟和日本。虽然这三个国家和地区在基本国

             情方面有所差异,但是在粮食储备主体方面也具有一定的共性。
                 一是储备主体包括政府和社会两大类,社会主体具言之又涉及粮食企业或组
             织、农户(农场)。
                 二是社会储备在粮食储备中占据一定的比重。美国粮食产量位居世界前列,

             国内粮食相对过剩,通过政府储备调节,市场势必会给财政带来挑战,因此,其
             粮食储备主要交由农场承担,粮食企业次之,政府储备相对较少。欧盟则是通过
             托市收购制度建立粮食公共储备体系,调控粮食市场。其储备主体主要是农户、
             合作社和私人粮商,政府储备的规模非常小。日本国内粮食的自给率较低,更加

             注重粮食储备,粮食储备责任由政府和民间共同承担,发挥农户、从事粮食购销
             的组织和企业在储备方面的作用,但政府储备在粮食储备中的占比相较美国和欧
             盟更高。
                 三是注重政府对社会储备的调控。粮食储备本是政府的职责,当下为了更

             好地节约成本而引入市场机制,实现粮食储备主体的多元化,但政府始终负有对
             粮食储备的调控权,即在平抑粮价、应对紧急事件等情况时能有效动用储备粮的
             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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