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1 - 数字信息化在人事档案管理中应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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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及实践
反馈,发现并解决协同开发中的问题。因此协同平台的主动性有利于推动协同开
发的自组织运行。协同平台在协同开发中的作用巨大,缺少协同开发平台的作用,
不仅会影响信源、开发主体间信息传递的效率,还难以发现协同开发中遇到的问
题,影响协同系统的调整。在协同开发平台的构建中,高效的信息反馈系统是最
为重要的。通过信息反馈,协同开发涉及的主体可以根据环境变化调整自身结构,
以更好地适应环境的变化。在涉及较少合作对象的普通合作开发主体间,各主体
可以通过面对面交流的方式了解其他主体在合作中遇到的问题,共同在交流中提
出能让所有主体满意的解决方案。然而,这种反馈方式在协同开发的环境中是不
可行的,因为协同开发系统涉及的主体众多,牵扯到社会各方各面,这就需要一
个向信道——协同开发平台进行反馈的渠道,由平台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
并同时向各主体发出反馈建议和报告。从现有档案信息资源开发的情况来看,开
发主体与档案用户间缺少沟通与交流,这不仅影响了开发活动对用户需求的把握,
还阻碍了用户对开发成果是否符合其预期提出反馈。
(四)很难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及保障信息安全
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是档案信息资源协同开发的基础。近年来,我国信息化进
程加快,电子政务这一项工作得到了快速且有效落实,档案部门接收的电子文件
数量越来越多。另外,因为建设数字档案馆的要求,各级各类档案部门纸质档案
的数字化工作也在加速落实。内外两方面的来源导致档案馆内存储的电子文件数
量呈几何级增长。可以想见,电子化的档案信息资源将成为档案共享与开发的主
流。而统一的技术标准是区域内跨行业系统档案信息共享的基础,只有采用统一
的标准数据源格式才能使计算机与计算机之间进行无障碍的数据交换,以此实现
档案信息资源的共享。目前,从我国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的情况来看,大到档案管
理规范,小到电子文件数据库结构、信息标准及运行机制等内容,各个行业及单
位的选择具有很大的自主性,缺乏统一的规范与标准,造成各主体间差异较大,
异构的信息系统造成各主体系统的档案信息资源兼容性较低。如果将区域扩大至
全省、全国,这种差异性则更为显著,资源间的兼容性则更为低下。另外,据调
查,我国仅有 3.4%的档案部门认真遵守了档案各级各类标准,此种现状的产生
主要是因为当前档案工作相关的标准基本为推荐性标准。对于推荐性标准,各档
案部门可以选择采用,也可以选择不采用,虽然此种做法符合推荐性标准的志愿
采用性,但却不利于标准的贯彻实施,以至于各区域内、各行业内的档案标准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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