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4 - 核心素养下的小学语文教学思考与实践
P. 124

核心素养下的小学语文教学思考与实践


            工作过程中的修养、涵养,《辞海》将其定义为“平日的修养”;从广义上看,
            素养包括了素质和修养,张永昊、周均平就提出:“审美即素质、修养,通常是

            指人们在思想、心理、行为、个性、学术、文化、艺术等方面的一种自我锻炼,
            发展自身自主学习、陶冶情操以及由此获得的能力和品质”。
                对于审美素养概念的解释,迄今为止学界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标准的定
            义。杜卫认为,审美素养是一种素质、涵养,是基于每一个单独个体的审美经历

            和审美经验之上而建立起来的。易晓明等人则认为:“审美素养不仅与个人与生
            俱来的审美能力和审美取向有关,还与个人后天成长过程中所接受的教育以及社
            会阅历有关,是随着人在实践、学习、工作活动的开展中不断强化的一种感知能
            力和创造能力”。张永昊、周均平将审美心理活动过程概括为“五因素说”:审

            美情感、审美想象、审美理解、审美感知、审美创造。
                因此,本书首先分别对审美和素养的基本概念进行了界定,并结合对审美素
            养整合概念的已有研究分析和论文综述部分的梳理,将审美素养定义为个体从出
            生那一刻起,在本身就具有的感知美的生理、心理机制背景下,从后天的审美活

            动中获得审美心理中的审美感知、审美想象、审美情感、审美理解、审美创造,
            在此基础上形成相应的审美感知力、想象力、情感力、理解力以及创造力等多方
            面的审美能力,并最终积淀成为个体的综合素质与修养。

                三、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这一概念早在1934年就由美国的学者泰勒提出,随着现代课程理论
            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内外学者也投身于教学目标的研究中,但是对教学目

            标具体的含义界定却存在不同的理论观点。从国外学者的研究来看,布鲁姆将教
            学目标定义为经过教育过程的一系列运作方式,使学生得以发生变化,即学生改
            变其原有的思维模式、思想情感以及行动过程的方式。克拉克认为,教学目标是
            当前还未涉及、未达到的事物,是我们为之积极向前并努力争取的,以至即将诞

            生的事物。
                在国内,王本陆指出,教学目标是对教学过程中产生的客观任务的一种规
            定,并以预期可能产生的结果为标准进行设置。薛晓嫘从教育目标的层级出发,
            将教学目标放入这一层级体系中的第三个层级,认为教学目标是由教师根据课程

            标准、学生学业水平和教学材料做出的具体设计,并在课堂教学中加以运用的目
            标。吴红耘和皮连生则认为,教学目标是“预期的学生的学习结果”,它是外在


            112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