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4 - 核心素养下的小学语文教学思考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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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素养下的小学语文教学思考与实践
工作过程中的修养、涵养,《辞海》将其定义为“平日的修养”;从广义上看,
素养包括了素质和修养,张永昊、周均平就提出:“审美即素质、修养,通常是
指人们在思想、心理、行为、个性、学术、文化、艺术等方面的一种自我锻炼,
发展自身自主学习、陶冶情操以及由此获得的能力和品质”。
对于审美素养概念的解释,迄今为止学界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标准的定
义。杜卫认为,审美素养是一种素质、涵养,是基于每一个单独个体的审美经历
和审美经验之上而建立起来的。易晓明等人则认为:“审美素养不仅与个人与生
俱来的审美能力和审美取向有关,还与个人后天成长过程中所接受的教育以及社
会阅历有关,是随着人在实践、学习、工作活动的开展中不断强化的一种感知能
力和创造能力”。张永昊、周均平将审美心理活动过程概括为“五因素说”:审
美情感、审美想象、审美理解、审美感知、审美创造。
因此,本书首先分别对审美和素养的基本概念进行了界定,并结合对审美素
养整合概念的已有研究分析和论文综述部分的梳理,将审美素养定义为个体从出
生那一刻起,在本身就具有的感知美的生理、心理机制背景下,从后天的审美活
动中获得审美心理中的审美感知、审美想象、审美情感、审美理解、审美创造,
在此基础上形成相应的审美感知力、想象力、情感力、理解力以及创造力等多方
面的审美能力,并最终积淀成为个体的综合素质与修养。
三、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这一概念早在1934年就由美国的学者泰勒提出,随着现代课程理论
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内外学者也投身于教学目标的研究中,但是对教学目
标具体的含义界定却存在不同的理论观点。从国外学者的研究来看,布鲁姆将教
学目标定义为经过教育过程的一系列运作方式,使学生得以发生变化,即学生改
变其原有的思维模式、思想情感以及行动过程的方式。克拉克认为,教学目标是
当前还未涉及、未达到的事物,是我们为之积极向前并努力争取的,以至即将诞
生的事物。
在国内,王本陆指出,教学目标是对教学过程中产生的客观任务的一种规
定,并以预期可能产生的结果为标准进行设置。薛晓嫘从教育目标的层级出发,
将教学目标放入这一层级体系中的第三个层级,认为教学目标是由教师根据课程
标准、学生学业水平和教学材料做出的具体设计,并在课堂教学中加以运用的目
标。吴红耘和皮连生则认为,教学目标是“预期的学生的学习结果”,它是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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