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2 - 音乐教育中的美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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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中的美育教育


            的音乐教育家,达尔克罗兹创造了一种融音乐、情感与身体于一身的,既符合美

            学原理又遵循运动法则的崭新教学法——体态律动教学法。“作为聆听音乐者主
            动参与音乐的第一个最自然的行为表现,体态律动在学习音乐过程中有着十分重
            要的地位。”这一全新理念的问题,不仅给奥尔夫和柯达伊教育体系的形成和发
            展带去了新思路,而且在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近现代音乐教育改革史上的新篇章。

            然而,我们教师在面对世界三大主流教学法上面仍然处在起步阶段,在对这些体
            系的把握与理解上还存在不到位的现象,这就需要我们广大音乐教师加深对这一
            体系的理解,不停探讨研究,得出适应我国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理念下的新

            思路。
                音乐教育首先需要以一种让身体和音乐相融合的节奏运动来开启学生潜在的
            音乐才能,通过协调的律动来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感受力以及增强对音乐的反应能
            力,进而去从中获得充分的音乐体验并锻炼其自身对音乐的表现能力。之所以要

            突出身体和音乐相融合的节奏运动,是为了要更好地唤醒和培养学生主动获得包
            括其他音乐能力在内的提升其综合音乐素质的基础和先决条件。音乐教育不应该
            被单纯地视为技术练习,更不能将其脱离幵音响而成为孤立的理论知识和规律进

            行传授,而是要从音响的运动以及情感体验方面入手来寻找突破口和关节点。“在
            音乐教育方面,我们常常着眼于知识和技能方面的教育,而忽视了音乐教育原本
            所具有的愉悦、快乐的体验,以及通过音乐进行人际交流的教育。”笔者认为,

            现如今在音乐教育理念上存在着单纯以技术练习为主、在知识的传授上脱离开音
            响本质的普遍现象。例如,不少学生常常专注于苦练单一的乐器技术,却忽视了
            与其关联的理论层面的掌握和理解,以至于不能从情感上深入体会到音乐的内涵。

            我们音乐教师在施教的过程中,要根据学生自然的发展规律去培养其适龄的逻辑
            思维能力。音乐课既要传授学生音乐知识,更重要的是为唤醒学生对音乐的感知
            意识和能力,而这也正是学生学习音乐的本能需要。音乐学习应该遵循一个盘旋
            渐进式的上升过程,即由最初的听音乐到拥有肢体动作的参与,再过渡到情感体

            验上的感受过程,进而去分析音乐结构和框架,然后系统的铺排开来,从识谱和
            读谱着手,逐步演变成让学生自己动手去写谱,使其达到能够去即兴创造出自己
            想要表达的东西出来,最后升华到表演音乐作品的程度上来。

                世界三大主流教学法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给我们国内音乐的教学带来了很大
            的启示作用,它改革了国内的音乐教育观念,更注重强调对学生素质的培养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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