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0 - 音乐教育中的美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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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中的美育教育
它直接作用于我们内在的感性的反应,无需用语言来概念化,得到的意义也无法
用语言来概念化。音乐可以被描述为组织起来的有内在意义的声音,而音乐的意
义就是一个人在参与到音乐当中所体验到的一切,也就是说音乐的意义就是对于
音乐的审美经验。
人类生存最基本的活动倾向就是认识世界、了解世界,进而改造世界,而视
觉在这些活动中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由于人的认识活动对视觉、概念思维先天
的依赖性,所以决定了以感受空间中的形、色、状、动为特征的视知觉认识活动
和以概念符号操作为基本特征的思维认识活动被当作人的一种主要的、基本的、
常规的、具有一般性的认识活动。人们对文学和美术的艺术形式的把握方式正与
人认识世界的常规方式——视觉活动与概念思维认识活动相同,而音乐既没有可
供视觉直观把握的空间形体,也没有可供理性思维把握的概念符号,因此,音乐
是特殊的。
综上所述,他们的观点都是基于音乐能够使我们直接体验感觉,音乐直接作
用于我们内心的感知之上的,而音乐的意义也在于体验(审美经验);音乐在认
识功能上的特殊性在于与其他艺术形式的对比上,音乐并不依靠人的视觉认识活
动以及概念符号来把握,而是直接作用于人的听觉、体验以及内心的感知。笔者
认为,音乐的特殊性也许正是音乐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在进行美育时,相比于其他
的艺术形式更适用于对于情感以及心理的干预。
(二)音乐实践活动的美育功能
音乐的实践活动主要分为三种:聆听、创作和表演。
聆听是最为主要的音乐实践活动,并且聆听包含于所有的音乐活动,不论是
在表演还是在创作,都包含着对于音乐的聆听,并且聆听也是获得音乐体验的直
接途径。在聆听的过程中,音乐直接作用于我们内心的感知,而音乐中音高、力
度、节奏、紧张度等的变化,与我们的心理运动的体验产生同构联觉,从而作用
于我们的情感。而同构联觉与情感的变化又会促使我们进行无意识的想象,从而
构成了整个聆听的体验。
创作活动中,需要我们倾注大量的情感和想象,无论对于作曲还是对于打击
乐器的简单即兴演奏。创作要求对声音有一种特定的态度——试图把它们组成对
创作者以及聆听者有潜在意义的声音。在创造活动中,我们需要将头脑中对于以
往经验中声音的感受进行回忆和想象,再通过自身的审美知觉能力,通过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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