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1 - 音乐教育中的美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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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理念研究
技法,经由情感的介入,将他们组合成有内在意义的声音,无论是简单的创作还
是复杂精巧的创作都将需要我们付诸大量的情感和想象,创作无疑使锻炼和培养
我们的感知、情感和想象能力的有效途径。
表演实践活动对于一名演奏者而言,既有对于作曲者乐谱的个人理解,又包
含了演奏者自己对于发出的每个声音的鉴别以及自己对于作品的演绎。因此也可
以说表演中既包含了鉴别每个声音的聆听,又包含了某种程度上的创作。
因此,音乐实践活动无疑是培养我们感知、情感与想象能力的有效途径,也
就是说,音乐实践活动具有美育功能,且是美育的一个有效的途径。
二、音乐美育功能的发挥
(一)音乐美育功能发挥的前提基础
表面上看,音乐是由按一定顺序的音符排列组合而成,实质上,音乐的节奏、
旋律等组合形式与情感有着异质同构的关系。“音乐的音调结构,与人类的情感
形式——增强与减弱、流动与休止、冲突与解决,以及加速、抑制、极度兴奋、
平缓和微妙的激发,梦的消失等等形式——在逻辑上有着惊人的一致。这种一致
恐怕不是单纯的喜悦与悲哀,而是与二者或其中一者在深刻程度上,在生命感受
到一切事物的强度、简洁和永恒流动中的一致。这是一种感觉的样式或逻辑形式。
音乐的样式正是用纯粹的、精确的声音和寂静组成的相同的形式。音乐是情感生
活的音调摹写。”正由于音乐所具有的这种独特而强烈的情感体验特质,从而使
音乐对欣赏主体心理的作用力很大,这为音乐发挥美育功能提供了一个前提。
音乐发挥其美育作用还有一个前提:音乐是具有美学意味的,是一种“有意
味的形式”,它能够通过自己动态结构的特长,来表现生命体验的形式,情感、
生命,运动和形式组成了音乐特殊的形式美。古典音乐是这样,现代摇滚音乐也
应如此。古典音乐所表现的那种和谐、庄重和典雅,往往被认为会给人一种美育
功能意义上的积极效应,而现代摇滚音乐所表现出来的往往是一种疯狂、急躁和
不安,因而会被认为在美育功能意义上会是一种消极的结果。从音乐的本质上来
看,二者是没有区别的。这是因为前者表现的是一种理性了的、被规范或者是符
合规范的情感,所以更容易被人“很快”接受,其美学的形式也具有古典的庄重、
典雅、流畅和自然,完全是“美”的。后者则是一种潜意识或无意识的情感或生
命体验向表层的喷涌,规范越来越多,人好像总是生活在无数个圈圈和框框中,
有一种被束缚、被桎梏了的感觉。现代主义的音乐在尽力张扬人性、人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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