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6 - 音乐教育中的美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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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中的美育教育
挖掘特校学生的学习潜力,顺利搜寻到其启智区域,促进全面成长。
1. 针对智障儿童的音乐教学方法创新
对于智障儿童来说,音乐教学既是提升其审美体验、增强审美能力、促进全
面发展的重要教育路径,也是对这一群体的智力恢复的一定程度的治疗,可谓“一
举两得”。音乐之所以能够发挥上述两种作用,与其自身的特点密不可分:其一,
智障儿童在环境适应性方面要弱于一般儿童,因此,训练其速度与反应时间十分
关键,而音乐本身就是一种时空艺术,在练习过程对速度、节奏等要素的要求比
较高;其二,无论音乐的演奏、演唱,还是欣赏,对于参与主体而言都是一种积
极的刺激,而这种需要发挥能动性的刺激能够有效促进智障儿童的思维活跃性;
其三,借助音乐这一形式,智障儿童可以实现与外界交流情感、传递信息等。鉴
于此,针对智障儿童的身心特点,教师在开展音乐教学时应从两个方面入手:
一方面,创新歌唱教学和节奏教学模式。在歌唱教学中,针对残障儿童的实
际状况,增强练习次数,并借助录像、幻灯、照片等多种视觉辅助工具开展反复
训练,以此提升学生的乐感。同时,残障儿童由于理解水平受到限制,教师应选
择符合他们理解能力的个性化、形象性、浅易性教材,基于循序渐进的原则,让
残障儿童更容易地理解音乐作品的内涵。在节奏教学方面,要妥善处理好律动(如
跳跃和音乐走步)、敲击活动(如手鼓、小鼓、大鼓等)以及节奏合奏(如小组
合奏)等多种形式之间的关系,通过多元化、个性化的搭配组合,满足残障儿童
对音乐学习的要求。
另一方面,做好音乐舞蹈教学创新。舞蹈与音乐之间互相促进,互为配合,
在促进残障儿童音乐审美能力提升和素质培养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因此,教师
在教学过程中应以舞蹈与音乐融合的角度切入,对原有律动操进行改编、再创作,
以适应智障儿童的心理特点、身体状况和接受能力,培养学生对音乐、舞蹈审美
能力的鉴赏水平,同时愉悦身心、强身健体、开发智力,最终实现对智障儿童的
全面促进。
2. 针对聋哑盲障碍儿童的音乐教学方法创新
由于受到先天条件的制约,聋哑儿童不仅在语言、听觉等方面存在障碍,这
些障碍还进一步制约了他们的深层次认知能力,如思维能力较差,在概念理解、
感知觉、言语等方面存在障碍,不同程度地影响了这一群体对事物的理解和认知。
如聋哑儿童的空间定向能力差、缺乏节奏感、动作不协调、反应迟钝以及身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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