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6 - 音乐教育中的美育教育
P. 66

音乐教育中的美育教育


            挖掘特校学生的学习潜力,顺利搜寻到其启智区域,促进全面成长。

                1. 针对智障儿童的音乐教学方法创新
                对于智障儿童来说,音乐教学既是提升其审美体验、增强审美能力、促进全
            面发展的重要教育路径,也是对这一群体的智力恢复的一定程度的治疗,可谓“一
            举两得”。音乐之所以能够发挥上述两种作用,与其自身的特点密不可分:其一,

            智障儿童在环境适应性方面要弱于一般儿童,因此,训练其速度与反应时间十分
            关键,而音乐本身就是一种时空艺术,在练习过程对速度、节奏等要素的要求比
            较高;其二,无论音乐的演奏、演唱,还是欣赏,对于参与主体而言都是一种积

            极的刺激,而这种需要发挥能动性的刺激能够有效促进智障儿童的思维活跃性;
            其三,借助音乐这一形式,智障儿童可以实现与外界交流情感、传递信息等。鉴
            于此,针对智障儿童的身心特点,教师在开展音乐教学时应从两个方面入手:
                一方面,创新歌唱教学和节奏教学模式。在歌唱教学中,针对残障儿童的实

            际状况,增强练习次数,并借助录像、幻灯、照片等多种视觉辅助工具开展反复
            训练,以此提升学生的乐感。同时,残障儿童由于理解水平受到限制,教师应选
            择符合他们理解能力的个性化、形象性、浅易性教材,基于循序渐进的原则,让

            残障儿童更容易地理解音乐作品的内涵。在节奏教学方面,要妥善处理好律动(如
            跳跃和音乐走步)、敲击活动(如手鼓、小鼓、大鼓等)以及节奏合奏(如小组
            合奏)等多种形式之间的关系,通过多元化、个性化的搭配组合,满足残障儿童

            对音乐学习的要求。
                另一方面,做好音乐舞蹈教学创新。舞蹈与音乐之间互相促进,互为配合,
            在促进残障儿童音乐审美能力提升和素质培养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因此,教师

            在教学过程中应以舞蹈与音乐融合的角度切入,对原有律动操进行改编、再创作,
            以适应智障儿童的心理特点、身体状况和接受能力,培养学生对音乐、舞蹈审美
            能力的鉴赏水平,同时愉悦身心、强身健体、开发智力,最终实现对智障儿童的
            全面促进。

                2. 针对聋哑盲障碍儿童的音乐教学方法创新
                由于受到先天条件的制约,聋哑儿童不仅在语言、听觉等方面存在障碍,这
            些障碍还进一步制约了他们的深层次认知能力,如思维能力较差,在概念理解、

            感知觉、言语等方面存在障碍,不同程度地影响了这一群体对事物的理解和认知。
            如聋哑儿童的空间定向能力差、缺乏节奏感、动作不协调、反应迟钝以及身体行


            58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