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8 - 音乐教育中的美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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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中的美育教育
使学生在协调、自由的动作中来感受音乐的节奏,让其在节奏的变化中来体验音
乐的美感,并从中自得其乐。
最后,是教学活动及在活动中产生情感的审美性。这既是一个音乐审美的联
想阶段,同时又是一个师生共同回忆音乐审美的过程。比如,当教师在结束对音
乐课程《童年》的教学之后,可以引发这样一段耐人寻味的结语:“我们欣赏过
这曲充满了儿时美好回忆的《童年》之后,将会使我们更加懂得去捕捉童年缤纷
绚丽的瞬间和画面,并珍惜现在的时光,因为对于未来而言,现在的每一刻也将
会影印成一段又一段美好的缩影,如诗如画般令人痴迷,希望同学们能够通过这
首《童年》的学习,学会如何追忆过往、珍惜眼前,带着乐观的心态迎接即将到
来的每一天!”这样一来,学生们便可在钢琴弹奏的《童年的回忆》中,内心怀
揣自己对童年美好的回忆而结束这堂精彩的音乐课了。所以说,这种教学模式对
创设课堂教学环境的审美性是巨大的,学生可以从中得到音乐情境与气氛的熏陶。
当学生们离开教室的那一刻,依旧可以感受到来自歌曲中的那种韵味,并始终以
美好的幻想慢慢回味着音乐课堂的情境,那一曲接一曲熟悉的旋律久久回荡在学
生们的脑海里,此时的他们便自然会对音乐课产生新的期待,对音乐审美萌生出
新的渴望。
(三)教材编写的审美性
教材是教学的依据,它体现了教学的既定目标。为了更好地贯彻新课程标准
精神的有力落实,着眼于体现新的课程教育理念的传播,我们在音乐教材的编写
方而要针对内容安排、活动设计以及呈现方式等方面加以全新的改革与设计。
要想充分突显出新课标中以音乐审美为核心这一观点,就要求在音乐教材的编写
上着力摆脱掉原有教材空洞的冷冰冰的说教语言,取而代之的是以丰富多彩、贴
近学生日常生活的内容为载体,真正为学生开创出愉悦、轻松的教学环境。2011
年 1 月 18 日,教育部基教司及基教中心召集各《标准》组主要执笔人会议,突
出强调《标准》修订应以《规划纲要》精神为指导、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坚持能力为重的知识观、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回应本学科社会关注的热点等
一系列需要修订完善的问题,并在仔细阅读后对《标准》文本进行了最后修订。
在执行、落实新课程标准基本理念的基础之上,我们要更加勇敢地打破原有的传
统编写模板,突出展现出在教学内容、编排方式以及呈现方法上的创新;同时,
还应清醒地意识到音乐教材的编写目的,不是为了教学而教学,而是要让学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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