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4 - 畜牧兽医类动物生理研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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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兽医类动物生理研究分析
的共同责任,应通过完善的国家立法及地方或部门法规明确规定各自的职责。畜
产品生产、流通、加工、消费应实现全程法制化。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我国先
后颁布了一系列与畜产品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除此之外,一系列相关法律
法规也在逐步修订、完善和补充。建议有关部门在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严格
执法,规范畜产品生产,逐步减少非规范化的畜产品市场。在继续完善我国畜产
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同时,克服多头管理的问题,对动物卫生工作实施全程监控,
确保兽医卫生执法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还要细化法律的有关规定,补充不足和模
糊的地方,参照国外 HACCP 管理体系,提高法规和标准的科学性、系统性、可
操作性、事前性和预防性,努力与国际标准接轨。例如,生猪运输途中强行注入
的物质含有大量的重金属等有害物质,污染畜产品,在强行注入的过程中生猪产
生严重应激,与提倡的动物福利相违背。对这种违法行为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进
行处罚,造成经营人员钻了法律的空子。对此可以制定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等可操
作性的处罚条款。
(二)建立完善的畜产品标准体系
1. 畜产品质量安全预测预防机制
安全预测预防机制的关键是要在第一时间迅速掌握质量问题的动态,以便对
问题的性质进行正确的判断。为预防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还必须建立相
应的预算制度、储备制度。可以考虑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防范基金、畜产品质量
安全药品储备等制度,加强预防准备。于家丰等提出关于建立健全畜产品安全预
警体系,有效规避和防范畜产品安全突发事件机制。
2. 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披露机制
国外通过有效的信息发布和传播,最大限度地降低公众健康受不安全食品的
危害。在紧急情况下,政府可以通过全国范围的食品安全信息网和大众媒体,将
情况告知社会,并通过信息分享机制告知国际组织、地区组织和其他国家,使消
费者和相关组织能够及早预防。
3. 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紧急处理机制
核心问题是把危机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防止危机加剧,采取开放的手段,
向媒体和消费者提供安全问题的相关信息,通过扩大正面信息量的方法来防止歧
义产生,消除对相关问题的疑虑。同时启动危机公关管理机制,调配社会资源,
与媒体紧密沟通,对消费者做出解释,以最快的速度做出正面反应。启动紧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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