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7 - 食品安全与包装检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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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关键问题及建议
踪系统建立条件。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可以对食品供应链相关参与主体实现物
流、批发零售数据的联网,进而加强包装标准化和信息化结构的标准化。
(二)监管标准制定
监管标准要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如饮食习惯、自然环境等多种因素,不可
照搬照抄西方国家。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标准现实存在着落后的问题,很多标准
已经过时、不完善或模糊不清,无法适应我国现有食品行业的发展。另外,食品
安全监管标准的落地困难重重。例如,大量的食品行业从业者是低收入人群,一
旦完全执行高标准,那么很有可能造成大范围的失业、供应侧的短缺。加上食品
质量安全风险通常是一个长期累积的过程,偶发性或者阶段性的安全问题,并不
会对消费者带来明显的危害,很容易被忽略。因此,对监管标准的制定和解释,
监管部门和行业必须给出规范而且通俗易懂的结论,以有利于在食品供应链上的
各个环节和各个关联利益主体之间传播,也给质量安全风险监管和博弈的过程中
提供明确的依据。
(三)商业模式
商业模式的创新是指食品生产和销售过程中,通过市场的手段达到优胜劣汰,
自觉改进的目标。例如,电子商务的评价体系与信用体系、订单信息等关联,能
够让消费者自主地进行甄别和投诉。店家受到差评甚至是仲裁,将会对其在淘宝
上的经营产品致命性的打击。因此,无论线下如何进行暗箱操作,只要到线上进
行销售就难逃被曝光的可能。此外,在产业集聚和产业现代化上,也应通过市场
自发的力量,逐渐形成区域化、品牌化和标准化的组织模式,将同一区域和同类
的食品原材料生产者和加工者集聚起来,形成统一的品牌和生产流转流程,进而
将分散的个体捆绑成一个受品牌和平台约束的整体。集聚后能够提高监管的颗粒
度,也提高了识别度。集聚体中的个体因为需要平台和品牌的支持而不会轻易脱
离集聚体,反过来集聚体会不断优化组成要素,不但巩固自身品牌和平台优势,
自然而然地将不符合整体利益要求的个体清除出去。行业准入应强制性提高要
求,对出现过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或检查不达标的法人或个人,从重进行处罚。我
国的食品行业并不缺乏候补者,因此严厉的处罚不会对供给侧带来伤害。但政府
部门必须赋予食品监管单位足够的独立执法权,才能助力其排除各种利益相关者
的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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