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 - 核心素养视域下初中音乐教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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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核心素养与音乐课程目标研究



             一个整体,总体上保持国家音乐课程标准的宏观统领。
                 第四,音乐课程目标预设性与生成性的统一。音乐课程目标需要提前预设,
             这是根据音乐学科特点做出的对内容的价值判断,也是课程活动预期达到的效果,

             因此预设性是其突出特点。但是,这种预设的目标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不能完全
             忽视其灵活生成。在课程实施的过程中,由于实施者和实施对象都是人,因此就
             存在一定的变数和差异,课程目标也要适应这种变数与差异,体现出灵活性和生
             成性。由于音乐非具象性和非语义性的本质特点,比起其他学科,课程目标的这

             种生成性更有内在的逻辑基础。课程目标的预设性反映的是对学生共同的基本要
             求,体现了课程实施者对国家、社会、学校和学生发展要求的把握;课程目标的
             生成性则反映出不同学生的发展差异,体现出课程实施者操作中的智慧。此外,
             课程目标还体现出显性与隐性的统一,即课程目标有一部分可以明白准确地呈现

             出来,也有一部分是需要教师和学生之间潜移默化的熏陶,是无形的;质量与数
             量的统一,即课程目标在质性和量化两个方面不能顾此失彼。

                 二、音乐课程目标的功能


                 功能指一个事物系统所具备的对周围其他事物发生作用的能力或根本属性。
             价值取向就是指人们在一定价值观指导下的价值追求。这是课程目标制定的理论
             基础。音乐课程的功能是指通过确立音乐课程目标的预期结果,以指导音乐课程
             的开发、设计、实施、评价。它的功能主要表现为指导定向功能、选择功能、评

             价功能等三个方面。
                 (一)指导功能
                 指导功能是指音乐课程目标对音乐课程活动的指导与方向性意义。音乐课程
             目标是国家教育目的和学校培养目标的具体体现,它就像是一种音乐指导思想和

             办学理念,指导办学行为、方向,使学校音乐课程的开发与实施有计划、有目的、
             有组织、有针对性地进行。课程目标的设定,能使课程实施围绕目标一步步进行,
             在方向和进程上都达到预期的结果。十多年来我国的基础教育音乐课程改革进
             程,其方向就是由义务教育阶段国家音乐课程标准中的总目标确定的,课程实施

             过程中的调整与完善,也是在总目标的指导下逐渐完成的。同样,具体到每个学
             段、每个学期、每堂课的目标,也都不能离开音乐课程总目标和学段目标的指引。
             实践的种种教训证明,脱离了音乐课程目标的指引,课程实施就会出现偏离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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