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8 - 粮食贮藏与食品加工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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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贮藏与食品加工技术研究
Research on Grain Storage and Food Processing Technology
决策者的角色,行政机关受制于自身的权力边界,在地方出现了“决策者不担责,
执行者挨板子”的法治悖论。为了避免这种悖论,需要用党政同责这一问责方式
来解决。
(二)粮食安全责任制度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1. 责任落实依据不完善
我国尚未制定全国统一的《粮食安全责任追究法》,粮食问责制度缺乏法律
支撑。这对于当前国际国内形式下粮食安全责任制度的落实是一个空缺。观察其
他领域对于党政同责问责制度的落实,在环境领域,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
公厅联合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在食品
安全领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
责任制规定》。从以上两个领域的文件可以看出,目前中央层面规定党政同责问
责制度主要是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颁布的文件为主,因其法律
位阶问题,难以支撑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获取必要的法律地位,阻碍了粮食安全责
任制度的深入推进。
2. 地方粮食系统改制不彻底、党建能力不足
党政建设往往受到内外部多种因素的影响,随着社会结构的变化、党组织机
构的改革、企业改制带来的人员调动,一些基层粮食系统出现了党的领导弱化、
党的建设虚化等问题,容易导致缺乏对粮食管理者的监管,滋生腐败。其一,在
地方粮食系统体制改革方面。某些地方存在粮食局、粮食购销总公司和基层粮站
沆瀣一气,滥用职权赚取托市粮差价,以及违规操作“转圈粮”赚取差价和国家
补贴。这种情况的深层原因是地方粮食体制改革不到位,导致政企分开不彻底,
具有监管职责的粮食局和进行粮食市场流通的公司人格混同。其二,在地方党建
能力方面。在纪委监委调查上述案件中发现,涉案基层粮站党员组织关系在乡镇
党委,人事关系在粮食系统,两边党支部都属于将涉案党员纳入管理范围,导致
涉案党员不能深刻学习、认识到十八大以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全民从严治党的新
形势新任务。
3. 问责主体和问责标准建设需要重视
因涉及对党委和政府的问责,更要保障问责主体的确定性职权配置的有力性。
在问责主体确定性方面,由于党委在同级政府中的领导属性,以及党委和政府在
上下级之间平行的领导关系,带来了不论是了解粮食领域专业知识的政府部门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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