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9 - 粮食贮藏与食品加工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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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粮食安全风险



             是同级政府,都不能对其同级或下级党委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的问题,而且在现实
             工作中也很难去主动将问题上报给相应的党委部门。在问责标准方面。因粮食的
             商品属性以及粮食的种植、仓储、加工环节的种植面积、储粮总量、粮食质量都

             可以量化,所以需要通过具体的考核标准和参数对该地区粮食安全进行目标考核。
             制定明确可落实的考核标准,问责主体才能做到有的放矢。然而实践中经常会遇
             到“一刀切”的做法,因粮食种植强调地理属性和政策属性,全国各省种植粮食
             的自然条件不尽相同,即便是各省也因地势高低、降水多少等因素不能做到全省

             的统一。
                 (三)完善粮食安全责任制度的对策
                 1. 以法律为核心完善问责
                 基础法治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在具体内容方

             面,有以下几点建议。首先,《粮食安全责任追究法》应当立足于党政同责这一
             原则,实行粮食安全责任终身追责。其次,在各分则章节中,通过确立各级党政
             机关的职责范围、问责主体、考核监督方式、奖励惩戒措施等,使《粮食安全责
             任追究法》的逻辑完整严密。做好法律和党内法规的制度衔接,加强党内立法部

             门与国家立法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以便常态化落实工作。例如在法律和党内法
             规制定过程中,人大以及党和政府内部的法律法规制定机构应当多进行集中交流、
             彼此通报各自文件制定进度,充分研究该由法律规范的部分和该由党内法规规范
             的部分,以确保各规范性文件各司其职,妥善衔接。在立法后,应当及时实施评

             价,及时发现并弥补党内法规衔接国家法律的制度空缺,或及时修改与国家法律
             不相匹配的党内法规,保障立法文件可以长效运行。
                 2. 完善地方粮食系统改制,增强地方党建能力
                 面对如今“两套牌子一套班子”的机构要着力整改。首先,要借助巡视解决

             历史遗留问题。市委、省委巡视组要巡视职责范围内的政企改制不彻底的问题,
             做出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报告,交由相关政府机构尽快整改完成。其次,要完善组
             织领导,以上率下抓落实。依据巡视组的工作汇报,组织小组研究问题企业改制
             问题,关注改制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问题和财产分配问题,做到任务明确、时限确

             定、分解到位、落实到人。达到不留死角、不留余地,限期解决改制遗留问题的
             效果,从制度上尽量避免危害粮食安全的现象发生。为避免基层党的领导弱化、
             党的建设虚化的问题,首先,要加强党性思想教育。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应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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