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 - 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与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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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与质量控制
Quality Inspection, Testing and Quality Control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直接获得的以及经过分拣、去皮、剥壳、
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
学性质的产品。
结合现行立法及法律实践中的操作,理解“农产品”这一概念的内涵有两个关键
要素:一是对工业加工和农产品生产环节的“加工”进行区分;二是对“自然性状和
化学性质”进行界定。
从“加工”的角度看,农产品和工业品的界限模糊,主要在于工业加工和农产品
生产环节的加工不易区分。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所谓加工是指把原材料、
半成品等制成成品,或使达到规定的要求。
按照简单的理解,农业生产的主要方式是种植、养殖、采集等,产出的产品为初
级产品,即原材料或半成品。随着农业生产方式和农业生产技术的发展,对农业生产
中往往对初级产品进行一定加工。如前文所述,对在农业活动中直接获得的产品进行
分拣、去皮、剥壳、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是现
代农业生产的必要和常见环节,是农业产业链的自然延伸,对于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工业生产则是运用机器设备等生产加工工具对原材料和
半成品的再次劳动附加,并实现价值注入和提升。一般认为,与农业加工不同,工业
加工应当是“连续的、大规模的,而且使用机器来完成”。
但是随着农业生产技术的进步,这种区分正在逐渐失去意义——农业生产环节的
加工也具备机械化和大规模等特征。
从加工对产品(农产品)的影响程度,即是否改变产品的“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
来看,一般认为,凡加工必定改变产品的某些特性,这里需要考虑的是对加工对象特
性改变的程度。由于对所谓“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改变”的认识具有一定的主观性,
很难准确把握。对此方面的理解一般以人们的日常生活理念为基础。例如,将稻谷脱
壳形成大米、将玉面研磨成玉米粉等,在一般人的观念里大米、玉米粉均属于农产品,
因为这种加工虽然使得产品的外观、性状有所改变,但是尚未达到自然性状和化学性
质改变的程度。与之不同的例证,如将大豆加工成食用油、将猪肉加工为火腿肠等,
这些加工行为改变了产品的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此外,对现行立法和执法实践中的
大量例证进行归纳后发现,通常在考虑哪些加工会导致由农产品变为食品时,除了考
虑产品外观形态的改变、化学性质的改变外还需要考虑加工活动对产品价值上的影响。
如果加工使得产品的价值出现大幅增加,则认为产品已经发生了实质性改变,农产品
就不再是农产品。反之,如果加工环节对农产品的价值影响不大,则认为不具有工业
加工的意义。综上所述,农产品是指直接来自农业生产,未经加工或者经过简单加工
但未产生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实质性改变的动植物、微生物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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