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 - 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与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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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农产品质量安全概述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队伍建设模式是以政府为主导、地级监管部门为基础、市
场为主体和科技、信息为支撑的统一体,它们的运营需要各要素协调统一,充分发挥
合力从而更加完善监管体系的队伍建设。首先,中央政府一级部门通过法律法规、制
度建设和制定政策手段发挥其主导作用,使得监管体系职责挂钩和提高协调监管效率;
其次,各地级部门通过横向管理完善内部机制、提高监管队伍的业务素质和端正思想
为统一体的基础;再次,市场为主体体现在诚信体系和自律机制的完善;最后,以科技、
信息公开等手段作为统一体的支撑。
图 1-1 “四位一体”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队伍建设的路径
1. 中央一级政府监管队伍垂直建设为主导
中央一级政府监督部门依照法律有权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不仅对从中央到地方的
垂直监督部门进行管理,也一定程度上治理了市场失灵和志愿失灵、有效地保障了农
产品质量安全可靠。法律法规是从宏观上管理整个国家农产品市场的质量,制定完善
的法律法规能够有效地控制农产品的产前、产中和产后的质量安全,不断完善农产品
“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管理。任何机构和单位要提高工作效率就必须不断完善其部
门制度。目前,我国政府部门在某些事情上存在互相推诿,从而导致“真空地带”。
这不仅是监管队伍对工作不认真的表现,更极大地降低了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和监管
工作的效率。在这方面,中央一级监管部门应制定清晰的责任到个人的工作制度和完
善对监管人员的工作考核制度。
监管政策的制定是以权威的形式标准化地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应该达到的监管目
标、遵循的监管行动原则、完成的监管明确任务、实行的监管工作方式和采取具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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