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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与资产管理研究
(一)财政政策的目标
1. 财政政策目标的特征
财政政策目标是指财政政策所要实现的期望值。政策目标是政府制定包括财政政策在
内的一切政策首先考虑的问题。如果目标不明确,或制定的目标不切实际,政府制定的政
策就无法实施,同时也失去了实施的意义。在确定财政政策目标时,政府决策部门应注意
财政政策目标的以下几方面特征。
(1)财政政策目标受财政政策功能的制约
政府确定的财政政策目标必须在财政政策功能所及的范围之内。如果政府所确定的目
标超出了财政政策功能范围的话,无论政策实施部门如何努力,都是不可能实现其目标的。
比如,如果政府将某项财政政策的目标确定为打击走私、贩毒等刑事犯罪的话,那么,这
个目标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因为财政政策本身不具备处理违法犯罪的功能。
(2)财政政策目标在时间上具有一定的连续性
政府的财政政策是通过税法、预算法等一系列法律程序来制定和贯彻的,具有法律严
肃性,因此,财政政策目标在时间上必须保持一定的连贯性和一贯性,切不可朝令夕改。
换句话说,财政政策适用于那些国民经济发展中经常遇到的、长期性的问题,如保证社会
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的平衡、产业结构的合理等。而经济发展中遇到的一些局部性、暂时
性问题,则应尽可能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避免滥用财政政策目标的现象。当然,财政政
策的目标具有时间上的连续性,并不等于财政政策目标是一成不变的。社会经济瞬息万变,
财政政策目标也应随经济的变化而适当调整,但这种调整应适度,不可太频繁。
(3)财政政策目标在空间上具有一致性
财政政策目标是一个包含多重目标在内的完整体系。一个大目标,往往是通过几个小
目标的贯彻来实现的。比如,我们目前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扩大内需的目标,就是通过税
收政策目标、财政支出目标以及国债政策目标等子目标来实现的。这样,就要求在财政政
策的总目标与子目标之间,以及各子目标之间保持一致性,才能保证财政政策实施的有效
性。如果总目标与子目标或各子目标之间存在相互矛盾的话,就很可能产生政策内耗,其
作用相互抵消,从而大大降低财政政策的有效性。比如说,政府为刺激社会需求总量,而
采用赤字财政政策手段时,在收入政策上就不能同时实行增加税收收入的政策,否则,扩
张性支出政策与紧缩性收入政策所产生的作用相互抵消,政府对经济所进行的调节就可能
劳而无功。
2. 财政政策的目标
财政政策的目标具有多重特征,构成一个目标体系,一般包括经济稳定、经济发展、
收入公平分配和预算平衡四大目标。
(1)经济稳定目标
经济稳定是财政政策的首要目标。一定时期内经济是否稳定,可以从内部和外部两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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